报告
少数民族地区非诉调解实证研究
摘要
非诉调解在调处少数民族地区民间纠纷、维护民族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少数民族聚居,风俗习惯不同,调解解决纠纷的方式因民族习俗亦有特殊性。为更好地开展少数民族民间纠纷调解工作,应了解和研究民族地区纠纷的特点及规律,解决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困难,更好地维护民族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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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非诉调解概述
- 二 大调解背景下纠纷化解情况
-
三 镇宁自治县少数民族的主要特点
- (一)少数民族民间的重要思想基础
- (二)宗族、家族观念特别突出
- (三)怕“讼”、厌“讼”较为明显
-
四 非诉调解中存在的不足
- (一)非诉调解在化解民间纠纷时,主观方面存在的问题
- 1.疏导工作做得还不细还不实
- 2.部分习惯法与法律法规存在冲突
- 3.调解主体之间未很好衔接
- 4.在解决纠纷上治标不治本
- 5.调解人员的法律素质亟待提高
- (二)在化解纠纷时,客观方面,调解工作受到一些制约和影响
- 1.条件制约
- 2.民俗影响
- 3.语言障碍
- 4.不当引导
- 5.法律素质不高
- (一)非诉调解在化解民间纠纷时,主观方面存在的问题
-
五 完善少数民族地区人民调解的几点建议
- (一)调解工作应注重导向与源头治理
- (二)完善非诉调解机制重在沟通对接
- (三)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 (四)人民法院充分做好指导、引导工作
- 1.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加强指导
- 2.加大法庭巡回审理案件的力度,强化法律宣传
- 3.加大对人民调解组织的培训力度
- 4.进一步发挥人民陪审员的职能作用
- 5.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法官队伍建设
- (五)进一步创新化解少数民族地区纠纷的方法
-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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