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合理便利”:残疾人参加高考和高等教育权保障

摘要

2014年之前,中国残疾人参加高考和接受高等教育面临较大障碍。2014年,中国残疾人高考合理便利实现了“零的突破”。2015年到2018年,残疾人高考合理便利在制度层面上有了明确规定,并在实践层面上得到了贯彻落实。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参加高考及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需要完善合理便利申请遭拒情况下的救济制度,在制定残疾人高考合理便利相关规定时深刻理解合理便利的要求,公开残疾人高考合理便利相关数据,考试主管部门发挥主观能动性,以及高等学校不以其残疾为由拒绝招收符合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

作者

刘逸君 ,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公益服务中心研究员。
韩青 ,武汉东湖公益服务中心特邀研究人员。
张万洪 , 法学博士,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院长,武汉大学国际法治研究院(国家高端智库)团队首席专家,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大中华公益法学者”,荷兰阿姆斯特丹大学荷中法律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日本立命馆大学研究员、《中国法律与社会评论》(China Law and Society Review,荷兰Brill出版社)和《工商业与人权学刊》(Business and Human Rights Journal,剑桥大学出版社)编委等。曾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日本东京大学等教研机构访问学者。曾作为专家小组成员,参与我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等多项政策、法律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和评估工作。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合理便利”:残疾人参加高考和高等教育权保障

可试读20%内容 PDF阅读 阅读器阅览

试读已结束,剩余80%未读

¥2.77 查看全文 >

VIP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