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社会法学中国化的近代探索

摘要

20世纪上半叶,中国法律人在将西方社会法学介绍到国内的同时,也进行了中国化探索。这种探索一方面表现在传播过程中,包括对阐述者的选择、理论要素的取舍和抽象化处理;另一方面表现为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本土化的理论观点,包括社会本位与三民主义的勾连、个人(权利)本位的否定、国家主义与社会本位的等同。近代社会法学中国化的理论旨趣有三个方面:追求法学研究的科学化、实现传统文化的现代性转化以及集众人之权利争取“国权”。社会法学中国化对近代中国法律与法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作者

李文军 ,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教务处副处长,国家民委“中青年英才”,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南京大学法学博士,四川大学法学博士后研究人员(2012-2015),日本东京大学访问学者,曾赴台湾铭传大学法律学院研修,任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中国法律思想史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四川省法理学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主要从事法学理论和法律史方面的研究。出版专著3部,在各类学术刊物发表论文四十余篇。曾获国家民委社会科学研究二等奖,中国法学会第八届中国青年法学论坛征文优秀奖;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项,教育部青年项目等省部级科研项目5项。担任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法律讲堂》主讲嘉宾,四川省北川羌族自治县人大立法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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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法学中国化的近代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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