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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账目审计的莱茵河氯化物仲裁案
作者
赵雨晴
孔令杰 ,法学博士(武汉大学、巴黎十一大),牛津大学、乌特勒支大学访问学者。现任武汉大学中国边界与海洋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主要研究国际公法,特别是国际争端解决及领土边界法、海洋法、国际水法等。出版《国际涉水条法研究》《领土争端成案研究》等学术著作,在《欧洲国际法论刊》(European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中国国际法论刊》(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国际争端解决论刊》(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Dispute Settlement)、《欧洲、比较与国际环境法评论》(RECIEL)等国际法学专业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数篇。兼任《边界与海洋研究》副主编、外交部等国家有关部门涉国际法及边界和海洋问题咨询专家。曾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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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莱茵河氯化物污染治理和账目审计争端的产生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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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及其在本案中的适用
- (一)《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适用
- (二)《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
- (三)《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31条与第32条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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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账目审计的计算方法
- (一)文本解释
- (二)上下文及相关因素
- (三)《附加议定书》的目的和宗旨、嗣后惯例及准备性文件
- 四 情势变更原则
- 五 条约解释规则的确认和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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