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从“用户”到“信息消费者”

摘要

在“免费使用”的表象下,社交平台长期以来被认为是一个中立、平等的公共空间,而用户在法律上也始终未能像一般付费平台那样被确认“消费者”的身份。然而,这种中立和免费只是一种假象,用户在获得平台服务时支付的“对价”被普遍性地忽略了。一方面是不断扩张的平台权力,另一方面是不被认可的消费者身份,这使得用户的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等难以获得保障,出现了权利义务上的失衡。从数字劳动的视角来看,平台与用户之间的经济交换是客观存在的,有必要及时明确社交平台用户的“信息消费者”地位,并建立针对性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从而缓和当下用户与社交平台在权利义务上的紧张关系。

作者

李欢 ,华东政法大学传播学院讲师,南京大学法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媒介法、商法。
徐偲骕 ,上海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讲师、上海大学中国当代文化研究中心研究员,复旦大学传播学博士,主要研究领域为传播政治经济学、媒介文化。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从“用户”到“信息消费者”

可试读20%内容 PDF阅读 阅读器阅览

试读已结束,剩余80%未读

¥9.88 查看全文 >

VIP免费

章节目录

  • 一 用户是消费者吗?社交平台中消费者保护机制的适用争议
  • 二 中立的“假象”:单向扩展的平台权力
    1. (一)被弱化的选择权
    2. (二)议程设置与信息干预
    3. (三)利益驱动下的行为塑造
  • 三 隐性的“经营”:数字劳动中的经济交换
    1. (一)作为内容生产的劳动
    2. (二)作为数据的劳动
  • 四 信息消费者权益保障的体系化展开
    1. (一)消费者保护的路径选择
    2. (二)“信息消费者”的范围界定
    3. (三)“信息消费者”保护的基本内容
  • 五 结语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