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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史话——人类早期收藏行为

作者:李雪梅

来源:《收藏史话》

发布时间 2020-03-04 22:48   浏览量 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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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史的第一个阶段,并且是人类社会发展史中最漫长的阶段。在大约300万年的人类历史中,它占去了大约299万年。现代人的收藏天性正是源于人类早期漫长的积淀。原始社会包括原始群、氏族社会(母系氏族)和部落社会(父系氏族)三个发展阶段。而人类早期的收藏行为,主要发源于氏族社会和部落社会。原始群阶段,也就是旧石器时代早期和中期以前,是人类的形成阶段,很难涉及收藏。

1,原始宗教与收藏

原始宗教约出现于旧石器时代中期氏族社会的形成阶段。其基本特征是将支配原始人生活的自然力和自然物人格化,使之成为超自然的神灵,并加以崇拜。最初的原始宗教是在“万物有灵”观念基础上形成的精灵崇拜,以及随后出现的图腾崇拜、巫术崇拜、自然崇拜、灵物崇拜、偶像崇拜和祖先崇拜等。这些原始宗教及其表现形式均成为人类早期收藏行为的内在动力。

01
鬼灵信仰与收藏

原始宗教最早可能源于人的生死和梦幻。原始人认为灵魂不死,在现实世界之外还有一个鬼魂世界,于是有了鬼魂崇拜,有了对死者的灵魂进行妥善安置的意识,即埋葬。1855年,在德国杜塞尔多夫城附近尼安德特尔河谷的洞穴发现的尼人(原始群晚期)遗址中,发现尼人遗骸周围散布有红色碎石及工具,这很可能就是人类最早的随葬品。在法国莫斯特附近洞穴中发现的一具头枕一块燧石的尼人青年遗骸,身体周围散布有74件石器,左侧还有1件石斧。在我国山顶洞人遗址中,遗骸周围也撒有赤铁矿的红色粉末,以及一些钻孔的兽齿、石珠、骨坠等随葬品。

原始氏族实行公共墓地制。在旧石器时代中期和晚期,墓地中的随葬品数量不多,各墓之间没有明显差别,这既反映了氏族社会人与人的相互平等,也说明了当时社会生产力比较低下。到了新石器时代晚期,即部落社会阶段,出现了一些规模较大的墓葬,其随葬品明显多于其他墓葬,有的多达数百件,这显示了当时贫富分化现象。随葬品多为日常用具和生产工具,以供死者在冥间使用。随葬的生产工具有些地区还有男女差别:一般男性随葬的是石斧、石铲、石锛等,女性则是纺轮和磨盘。可见当时社会分工已有明显的性别特征。从墓葬和随葬品中,我们可以认识原始人宗教观念的起源及鬼魂观念的发展、演变,也可以略识原始人的收藏及其对后世的影响。随葬用品中,大部分为死者生前使用的物品,死后仍归其“使用”。他不仅生前有所收藏,死后仍享有其收藏。

02
图腾崇拜与收藏

图腾崇拜是原始社会早期宗教形式之一,约与氏族公社同时出现。图腾崇拜的对象有动植物、自然物或自然现象,其特征是对图腾对象的种种禁忌(禁杀、禁食、禁触摸等),以及对图腾象征(“图腾柱”或画有图腾的灵物)的神秘力量的信仰和祭拜。19世纪美洲印第安人的图腾崇拜比较普遍,氏族以图腾命名。在村落入口处树立高达30~60米的图腾柱,柱上雕刻图腾形象,住房、用具、文身也都以图腾为标记。澳大利亚所有的原始部落都有图腾崇拜。每个氏族都有一个收藏图腾的秘密地方。这里神圣不可侵犯,严禁人们靠近,特别是妇女和其他未行成丁礼的男子,只有氏族首领可以取动图腾。

在我国的图腾崇拜物中,有不少半人半兽的形象。如半坡人彩陶上的鱼形人面纹,表现了人与鱼的结合,鱼已明显人格化;良渚文化的许多玉器上,琢刻有精细的兽面纹和一种比较复杂的人兽复合纹饰,等等。

既然图腾崇拜象征物是原始人敬奉崇拜的对象,对它们细心收藏、妥帖保护就是很自然的事了。图腾人格化,最后完全人化,图腾崇拜向祖先崇拜方向发展。最终人类认定自己的祖先是人而不是其他,人神由此而诞生。人类对图腾崇拜物的收藏、膜拜遂转化为文明社会人类对各种宗教艺术品的敬奉和收藏。

03
巫术和收藏

在氏族社会,当人们对人本身以外的自然还处于蒙昧状态时,便容易产生出人与自然存在某种神秘联系的观念,并幻想人可以通过某种方式达到影响自然以及其他人的目的,于是便产生了巫术及与巫术有关的收藏。英国民族学家弗雷泽根据施行巫术的不同方式,将巫术分为模仿巫术和接触巫术,这两种巫术均可导致一定的收藏行为。

朝鲜族先民每逢外出狩猎时,身上总是带着泥塑的狗头或用滑石雕刻的鸟类,有时还用绳子穿起来挂在胸前,认为这样便可以使狩猎顺利,这是因模仿巫术而收藏。

接触巫术是人们相信通过对某人、某物的一部分,或他们接触过的衣物行巫术,就能达到影响某人、某物的目的。我国关于发、胡须、爪的巫术很多,或认为人与其发、胡须、爪有同感的关系,或将发、胡须、爪视为全身的替代品。因此,原始民族常将自己脱落的头发、指甲、胡须、牙齿等收藏好,以免被人拿去施术。这种巫术在以后的文明社会逐渐变为迷信或与之相关的风俗。甚至现代某些地区或民族仍认为婴儿的胞衣或脐带与婴儿的生命连在一起,如果胞衣或脐带被敌人拿走或被狗等动物吃掉,将是最不堪设想的事,因而特别谨慎地对待这些牵连生命之物,或将其盛于坛中深埋地下,或被父母精心收藏。

与巫术有关的收藏在原始社会极为常见,甚至成为某种行为准则约束着原始人的行为和观念。现在一些较为原始、落后的地区或民族,这种古风仍顽固地保留着,在较闭塞的乡村,人们仍一代一代传递着与原始巫术有关的收藏风俗。

04
灵物崇拜与收藏

灵物崇拜是在自然崇拜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自然崇拜以自然物和自然力为对象,灵物崇拜则是对某种物品的膜拜。人们感觉某种东西有灵,认为它可以使人免受灾祸,这种东西就成为灵物,受人崇拜。灵物崇拜的对象极其广泛,既可以是一块小石头、木片,一个兽骨,一颗兽牙等自然物,也可以是房屋、工具、一方红布或几绺色布条等人工制品。灵物按其归属又可分为三类:①氏族、部落、村社灵物,即灵物归这一团体所有,并保佑该氏族、部落免受灾难。如我国滇南哈尼族在村寨门口都挂有木刀,认为它可以保佑村民不受侵犯。②家庭灵物。我国永宁纳西族家庭有家中供奉数支箭的习俗,这几支箭就是驱逐灾祸、邪祟的家庭灵物。③个人灵物。当个体劳动成为可能的时候,个人灵物的崇拜就发达起来。在山东和江苏的几处大汶口文化墓地中,发现了一些龟甲随葬例子。龟甲一般放在死者的腰部,显然是随身携带的一件灵物。商代盛行的龟甲占卜,可能就源于史前时代的龟甲崇拜。傣族的灵物崇拜也是其原始宗教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人们拾到出土的铜斧或石斧,名为雷公斧,洗净放到屋里一个固定地方,据说可以驱鬼镇邪,房子也不会被雷击倒。傣族小孩和老人常带一件镇邪的护身符,据说小孩戴上可除病免灾,老人戴上可益寿并防遭意外。

由上述内容可知,因灵物崇拜而导致的收藏,其范围远比与巫术有关的收藏广泛得多。

05
偶像崇拜与收藏

偶像崇拜是对所奉之神灵塑造其形象而加以崇拜,是灵物崇拜的进一步发展。偶像是通过运用绘画、泥塑、石雕、木刻等手段加工而成的灵物。在旧石器时代遗址中所发现的一些雕像,可能是最早的神灵偶像。偶像崇拜的对象既可以是经过简单捏塑、加工的自然物,如一束草或略加涂抹的石头,也可以是精细镂刻的神像。有极大威力的神灵,形状巨大或奇特,如三头六臂、面貌凶恶、兽头人身、背生双翅等,其目的是增强人们自觉崇拜它的威慑力。

原始人一般把偶像本身视为神灵。当偶像不灵验时常会受到责罚。例如:黑人得不到幸运时,便鞭打他所奉的偶像;奥斯加克人(Ostyak)出猎不获时也击打偶像;我国也曾有把偶像埋入泥中,直至它灵验时方才为它洗濯和镀金的记载。

与偶像崇拜有关的收藏因限于偶像须经过人类加工这一前提,其范围和数量小于与灵物崇拜有关的收藏,并且出现的时间也相对稍晚些,但它在以后的历史发展中却大大超过了后者。偶像崇拜在文明社会有大规模的发展,偶像不仅日益增多,而且都塑造有各自的具体形象,各种祭祀场所的收藏品也因而不断增加。

06
祖先崇拜与收藏

祖先崇拜发生于母系氏族时期,盛行于父权制确立的父系氏族社会。在原始图腾崇拜中,已含有祖先崇拜的因素。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逐渐改变了人与动物同祖的观念,产生了对女性始祖的崇拜。辽宁喀左县东山嘴红山文化遗址发现了一组石砌建筑和妇女陶塑像,这是供奉女神的祭坛。离此处不远的牛河梁遗址群,有女神庙和环绕周围的积石冢。庙中供奉有女神群像,神像比例如人,还有大于真人3倍的女神塑像碎片。国外考古也发现不少夸张女性特征的裸体雕像。这些都是史前女性始祖崇拜的实例。

随着父权制的确立,女神时代便一去不复返。黄河流域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如陕西华县、西安客庄发现的陶祖塑像,青海乐都柳湾发现的裸体男像陶罐,成为当时崇拜男性祖先的物证。男性族长日益成为本族得以繁衍的体现者和庇护者,并形成供奉祖灵、祖像和按时祭祀等各种仪式。后来,祖先崇拜进一步与地方守护神乃至国家守护神崇拜结合起来,在一些传统农业国家(如中国)极为发达,以至与祖先崇拜有关的收藏和祭献习俗繁细有秩,持久不变。

2,人体装饰与收藏

人体装饰是人们在身体各个部位进行暂时或永久性的装饰。永久性的装饰多固定在身体上,如瘢纹、黥涅(在人体皮肤刺符号并涂黑)及安置耳鼻唇饰;暂时性的装饰不固定于身体某个部位,是以物暂时附系于身体上的装饰,如佩戴于头部、颈部、腰部、四肢的各种装饰物。个人所佩戴的装饰物品实际上就是个人的收藏品,他不仅生前占有、使用装饰品,死后装饰品也随其陪葬。

从考古发掘来看,早在旧石器时代晚期便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装饰品。如山顶洞人的遗物中,装饰品有穿孔的兽牙、海蚶子壳、石珠、小砾石、鲩鱼眼上骨和勾刻的骨管等,且大部分装饰品孔上都有穿带的痕迹。欧洲同一时期的遗址中,除发现有类似的装饰品外,还发现有猛犸象牙做的骨镯、骨珠等。我国仰韶文化遗址中出土的装饰品,不仅样式繁多、制作精巧,取材也多种多样。大汶口遗址10号墓中,死者右手戴有淡绿色玉环,头部有长形穿孔耳饰,颈部还有一圈绿松石。

现存的原始部落为我们了解人类的装饰性收藏开阔了视野。达尔文曾送给一个南美火地岛人一块红布,却不见他拿来做衣服,原来这个火地岛人将红布撕成一片一片,分给同伴们系在四肢上做装饰品。达尔文对此很为惊讶,然而许多原始民族会以此为然。除了在寒冷地区不得不穿上衣服外,原始民族大都是装饰多于衣服:爱斯基摩的男人在下唇的两角穿孔,塞以骨、牙、贝、石、木、玻璃等所做的钮形饰物;布须曼人悬挂铁及铜的环于耳上;澳洲土人将一个白贝壳或一条野狗尾系于胡须的末端;我国台湾少数民族将鹿的头皮连耳及角制为装饰用的冠等等。

原始人收藏的饰物如此斑斓,但仔细观察仍能发现人们共同的偏爱。如带有光泽的饰物,像金属物、宝石、贝壳、牙齿、毛羽等因其有光泽而被珍视;颜色明亮的饰物,如红、黄、白色的居多;形状美观的饰物,如鸟羽、贝壳的饰物很受赏识。

原始人的饰物不仅比文明人丰富,而且与其全部所有物相比,也极其繁多。原始人生活如此简陋,然而却拥有如此众多的装饰物,林惠祥在《文化人类学》一书中对产生这种不相称情况的原因作了分析。他认为这是由于装饰在满足审美欲望以外,还有实际生活上的价值。这种价值第一在引人羡慕,第二在使人畏惧,这两点却是生活竞争中不可少的利器。凡能使同性畏惧的,同时也能使异性羡慕。

人体装饰产生于母系氏族社会时期。根据民族学资料,人体装饰是由于氏族外婚制的实际需要产生的,所以人体装饰常常与“成丁礼”联系在一起。曾有人问一个澳洲男子为何要装饰,他回答说:“为要使我们的女人欢喜。”由此可见人体装饰的第一效用是吸引异性。

原始社会的人体装饰相互间差异较小,而文明社会中的装饰又多出一个效用,即它也是身份和地位的标志。但不管社会如何发展、变迁,装饰为吸引异性的功效不会丧失,因而与装饰有关的收藏也将伴随着人类发展的始终。

3,原始艺术与收藏

原始艺术泛指与文明人艺术相对的那些初创、幼稚的原始人艺术,它既包括史前艺术,也包括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世界上至今还残存的不开化部族的艺术。与文明艺术相比,原始艺术较注重实用性,多数作品具有社会、宗教、装饰或其他实用功能,因而与原始艺术相关的收藏行为也就不是单一的了。

当人类制造出第一件工具的时候,人类的第一件艺术品产生了,因为人类早期的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是交织在一起的。原始先民在上百万年的生产和生活活动中,不断掌握和积累着制造工具的技巧,为原始艺术的繁荣做了长期、艰苦的准备。

原始艺术的繁荣期大概在旧石器时代晚期,当时的石器和骨、角器已趋于精细小巧,种类增多,诸如锥状、半锥状、扇形和棱柱状石刻、雕刻器、尖状器、石钻、石镞、圆头刮削器、船底形刮削器、石锯、琢背小石刀等。人体装饰品和雕刻这两类并非工具或武器的艺术的出现,也是原始艺术繁荣的重要标志。人体装饰品多是在磨制好的石珠、兽骨、兽角和兽齿上打洞钻眼,以便于佩戴。欧洲许多地方都发现有护符。法国拉玛德梅尼的饕餮纹角片护符,法国方特高姆洞中刻有麝牛和人像的骨片护符,均是一端有孔用于系挂的。此时还出现过许多小型动物雕像和女神雕像及绘画。在奥瑞纳——梭鲁特期文化遗址中,发现有刻画在石、骨、角上面的十分原始的动物形象线雕画;在德国南部洛格尔赫德发现有象牙的动物雕像。此时发现的小圆人雕像几乎全是女性的,只有几寸大,所用材料多比较柔软,如石灰石、泥灰石等石头。

新石器时代中、晚期,是原始艺术的第二个繁荣期,其代表是彩陶艺术品。我国境内发现的彩陶,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均为世界其他地区所不及。此时期的骨、角、贝、木制品也很多见,一部分用来制作复合的渔猎器具和武器,一部分作为装饰品。

虽然我们不能再现史前人类对艺术品的制作和收藏过程,但现存的一些原始落后民族为我们揭开了其中奥秘。在100多年前白人来到新西兰之前,毛利人没有见过一块金属,但他们刻出的饰物,不论是刻在木头上还是石头上,都极其精美,手艺高超。澳洲土人多数都通晓绘画技艺,南非洲的布须曼人也以善于绘画著称,他们都以粗笨的工具、天然的颜料,塑造出大量生动、写实的艺术作品。原始人在长期的生存竞争中,磨炼出敏锐的观察力和一双灵巧的手,同时他们也用此创造出发达的原始艺术。

文明社会极为重视对艺术品的收藏,杰出的艺术品在当时的社会有很大影响。原始艺术作为“一种不可企及”的艺术,以其特有的美学风格满足了现代人的审美心理要求,也因而成为一种难得的艺术珍藏。然而,对于原始人来说,他们对自己所创造的艺术品的珍视程度大概比文明社会差得多。从总体而言,原始人没有这种单纯的艺术似乎也不要紧,因为他们为实用功能而自觉不自觉繁荣起来的原始艺术,已深深融进劳动工具、宗教信仰物、人体装饰品等实用物品的制造和收藏中了。由此可知,原始人不会单纯为了艺术而收藏。

4,私有财产的起源和收藏

收藏品是个人财产的一部分,私人财产的起源与收藏品的起源有密不可分的联系。

在人类发展的早期,由于当时的生产力极其低下,因而曾实行过相当长一段时间的原始共产主义制度。人们以亲族关系为基础,共同劳动,平均消费。由于原始社会一个人单独生活是根本不可能的,因此他也就不会意识到他是与他所赖以生存的血缘集团可以分开的个人,也就不可能产生个人财产的观念。氏族内部的一切东西都是公共财产。

原始社会是否有属于个人的财产呢?抑或私有财产是如何起源的呢?私有财产的起源与收藏行为有什么必然联系吗?拉法格著的《财产及其起源》、摩尔根撰写的《古代社会》,以及一些民族学资料,或许能给我们提供一些答案。

氏族社会个人财产的最初形式,是氏族通过一定仪式送给每个成年成员的名字。原始人视自己的名字如贵重的珍宝,他从不向外人公布自己的名字,生怕被人窃去。而当他想用无价的礼物来表达自己的友谊时,就同自己的朋友交换名字。然而就是这种个人的名字,也不是绝对属于个人。照摩尔根的看法,名字是属于氏族的,当受赠的朋友死去后,这名字仍旧要归还氏族。

个人用品或私人用品是私有财产的最原始形式。个人财产物质形式的最初起源是氏族成员的贴身之物和他们所使用的劳动工具。

在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如果要使一件东西成为个人所有,便要使这件东西同该人的体肤结合在一起,即使这件东西附着于个人并且嵌入个人的肉体或皮肤而不能分离,如穿在鼻子上、耳朵上、嘴唇上的装饰品,系在颈上的宝石或兽皮,以及其他佩戴在身上的装饰品。这些物品已成为佩戴者身体的一部分,生死不离,人死后物品与尸体一起埋葬。还有通过假想的联系而占有使用某些物品,如原始人在想认定某物是属于他的时候,就要做出吃它的样子,把它送到口边用舌头舔一舔。爱斯基摩人购买一件小物品,甚至是一枚针,都要把它贴着嘴唇或采取某种象征性的动作,借以表示想要保留它作为个人使用之物。

使用是个人占有的主要条件。原始人使用劳动工具,因而也占有劳动工具,它同身体佩戴物一样属于个人所有。原始墓葬出土的随葬品,主要就是个人佩戴的装饰品和他使用的劳动工具。对这两类物品的占有,前提是其劳动的产物并加以使用。爱斯基摩人只能占有两只船,假如他造了第三只,第三只船就归氏族支配。凡是本人所不使用的一切都归氏族所有。

摩尔根认为野蛮人对于财产的价值、财产的渴望及财产的继承观念很微弱。他们生活中的财产不过是粗陋的兵器、织物、家具、衣服、石器、骨器、饰物而已。占有这些物件的欲望在他们心中尚未形成。

由于生产力的发展和个体劳动作用的加强,使得个人使用的财产日益增多,并使氏族成员在劳动成果上的差异日益显露。随着剩余产品增多,交换日益频繁,氏族酋长、部落首领、家族长逐渐利用自己的权力把公有财产当成私有财产进行分配,随之有了贫富差别和阶级分化。大汶口遗址10号墓,墓穴很大,有木椁,随葬品有猪头、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等100多件;而62号墓却无木椁,随葬品仅兽骨1件。邹县野店遗址62号墓,随葬各种陶、玉、石、骨器80件;81号墓只随葬一件小陶杯。这种显著的贫富差距使人们积累私产的欲望日渐强烈,而富者的收藏也日趋增多。在原始社会解体的初期阶段,当酋长和首领的都是那些被认为对全公社有益或有助于争得社会威望的品德优秀的人,而绝不仅仅是富有者。但正是这些出色人物及其家庭,由于他们的这些优秀品质而拥有比较好的条件来获得财产。在索罗门群岛上,为了成为氏族一个分支的首领或者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要举行许多宴会和庆典,并分发食品,只有富人才有力量办到。有势力和权威的人,在采取措施增加财产并提高威信方面很容易得到亲属和邻人的帮助,而正是氏族公社中最富有和最有势力的成员担负着首领的角色。正是这种双向循环和促进,形成了在财产方面富足、在社会地位方面享有特权的社会上层分子,他们有更多的机会拥有各种收藏品,他们的收藏便是文明社会中王公贵族收藏的前身。

财产观念加强后,便出现了个人遗产的继承问题,这也牵涉如何处理收藏品。珍贵收藏品是随葬还是留给他的亲人,是归于氏族还是归于其子,这在原始社会不同的发展阶段,在不同的地区,都有相应的原则和习惯。

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及两次社会大分工的完成,大大促进了私有财产的扩大和发展,起等价物作用的特殊商品货币也应运而生,这不仅更加刺激了人们积累私人财产的欲望,也提供给人们一种更便于积累私人收藏的手段。人们的收藏品不仅随财富的增多而增多,而且还出现了一种新的收藏——金钱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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