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文化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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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晏雄
主编
王晓芬
牟军
何晓波
岳怡静
夏寒
著
出版时间:2017年05月
关键词:
文化治理
云南实践
效果评价
路径与方法
出处:
云南社会治理年度报告(2016)
简 介:文化治理可以理解为治理理论与文化视角的结合体,文化治理是在治理这一术语的基础上产生的。要想搞清楚文化治理的含义,必须清楚“文化治理”之根的“治理理论”。福柯将“治理术”(governmentality,又译“治理性”或“统理性”)视为支配他人的技术和自我支配的技术之间的桥梁,其概念涉及自我治理与他人治理间的微妙关联,关注了治理对象自我与自由的维度,深具启发和借鉴意义。
伴随着现代化的发展,西方学者从更深层次研究了治理,这种研究形成了体系,以治理理论的形式表现出来。美国学者罗西瑙认为很多活动领域中的规则对主体间的重要性表现出极大依赖,绝非将重心放在宪法和法律上。在他看来,治理从本质上来说是活动,这种活动是在一定目标和规则的制约下进行的,治理主体并不是唯一的,治理的开展也并不是以国家强制力为充分必要条件;英国学者格里·斯托克在对治理内容进行解释的时候是分层次的,总共分为五个层次,分别为治理主体的多样性、治理责任不明确、主体之间权力的依赖性、治理网络的自主性和治理工具的先进性;西方学者在研究治理理论的基础上丰富了国家和社会的关系,其充分展现了政府和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不足之处;1955年,全球治理委员会委员指出,公共的或者私人的机构都需要管理共同的事务以调节各种冲突和矛盾,最终实现可持续性发展的一切方式和手段就是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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