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A的作品
- 作品笔记(0)
- 作品书评(0)
-
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研究 收藏
简 介:刑事强制医疗措施是国家为了实现社会防卫和恢复精神病人健康而采取的对精神病人的人身自由予以限制或剥夺,并对其所患精神病进行治疗的保安处分措施。对于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由法院在各方参与下决定予以强制医疗。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由刑事诉讼法予以规制,其诉讼构造和运行应当遵循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理。
¥ 20.7 试读
-
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研究 收藏
简 介:刑事强制医疗措施是国家为了实现社会防卫和恢复精神病人健康而采取的对精神病人的人身自由予以限制或剥夺,并对其所患精神病进行治疗的保安处分措施。对于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可以由法院在各方参与下决定予以强制医疗。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由刑事诉讼法予以规制,其诉讼构造和运行应当遵循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理。
¥ 20.7 试读
-
刑事强制医疗的适用程序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研究
简 介:根据程序法的基本理论,程序设置与司法公正问题紧密相关。司法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从实体公正的角度来看,科学合理的程序通过排除职权行使的恣意因素,以保证案件裁判结果的客观正确。与刑事普通程序相似,强制医疗诉讼的裁决结果同样关系着对行为人的法律评价。因此,要设置公正合理的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保障强制医疗措施的准确适用。从程序公正的角度来看,正当程序理念的要义在于使受程序结果不利影响的人受到公正的对待。在强制医疗诉讼中,职权的行使会影响到当事人的人身自由权等基本权利,应当使可能受程序结果不利影响的人充分有效地参与到强制医疗诉讼过程中来,并受到人道和有尊严的对待;同时,裁判者应当在“控辩双方”之间保持中立,给予双方平等的参与机会,使其受到平等的对待。作为刑事特别程序,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诉讼构造基本一致,但在具体的程序设置上具有其特殊性。本章将以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法律规范为基础,按照审前程序—审判程序—救济程序—执行程序的模式,对程序设置中的立法、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探讨。
¥ 23.15 试读
-
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基本制度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研究
简 介:在刑事普通程序中,辩护制度、证据制度和强制措施制度的运行贯穿整个诉讼程序,被认为是刑事诉讼中的三大基本制度。作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基本制度有其特殊性,主要包括精神病鉴定制度、证明制度和保护性约束措施制度。一是精神病鉴定制度。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强制医疗措施适用于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以及强制医疗措施的适用以行为人患有精神疾病为前提。精神病鉴定意见不仅是检察机关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依据,也是法院判定是否应当采取强制医疗措施的关键证据。精神病鉴定制度涵盖从程序的启动到法庭的审理裁判等环节,是强制医疗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证明制度。强制医疗涉及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和剥夺。为了保证强制医疗程序运行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应当对强制医疗证明的任意性进行有效控制,明确强制医疗的证明责任和证明要求,防止强制医疗措施的恣意适用和对公民权利的侵犯。三是保护性约束措施制度。在强制医疗诉讼中,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因患有精神病可能实施危害他人或自身人身安全的行为。为了保证强制医疗诉讼的顺利进行,在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前,法律授权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该措施具有短期剥夺人身自由的效果,其适用应当受到程序的有效规制。
¥ 13.91 试读
-
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诉讼客体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研究
简 介:刑事诉讼客体是刑事诉讼主体实施诉讼行为所指向的对象,是刑事诉讼的基本要素。在刑事普通程序中,诉讼客体内容的确定对于明确控方提出指控的范围、明确被告人进行辩护的防御范围、限定法院审判的范围,以及刑事诉讼中诸如起诉变更制度、禁止重复追诉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的设置和运行均会产生重要的影响。与普通程序相似,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诉讼客体是该程序的基本理论范畴。作为刑事特别程序,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诉讼客体有别于普通程序。因此,在明确了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诉讼主体范围后,有必要结合我国强制医疗法律规范的内容,对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诉讼客体进行详细阐述。
¥ 7.96 试读
-
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诉讼主体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研究
简 介:刑事诉讼的过程可以视为诉讼主体通过诉讼活动能动地认识并解决诉讼客体的过程。因此,“有诉讼活动就必然有诉讼主体,诉讼主体是诉讼活动中客观存在的,不以人们是否承认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诉讼主体是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基本理论范畴。作为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强制医疗程序中诉讼主体的范围与刑事普通程序存在差异,各诉讼主体在强制医疗诉讼中所处的诉讼地位、履行的诉讼职权和享有的诉讼权利也有其特殊性。刑事强制医疗程序中诉讼主体的研究,不仅要明确在该程序中具有主体地位的职权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的范围,也要厘清各诉讼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诉讼主体问题属于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研究的基础性问题,对于该程序的研究具有奠定基础的意义。
¥ 15.32 试读
-
刑事强制医疗程序概述 收藏
关键词:
出处: 我国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研究
简 介:根据现代刑法的基本精神,如果精神病人丧失了辨认或者控制能力,无法辨认或控制自己的行为,即便其客观上实施了危害性达到犯罪程度的不法行为,也不能对其适用刑罚处罚。但是,不追究刑事责任、不适用刑罚不意味着对已经实施了危害行为的精神病人予以放任。为了消除精神病人的人身危险性,防止其继续危害社会;同时,从治疗疾病,使精神病人恢复健康的角度出发,应当对涉案的精神病人采取刑事强制医疗措施,从而实现监管和治疗的目的。然而,由于强制医疗在本质上具有限制或剥夺人身自由的属性,会对被强制医疗人的人身自由以及健康权等基本权利造成一定程度的侵犯,故应当为刑事强制医疗措施的适用设置正当的程序。本章拟从精神病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司法处遇措施入手,对与刑事强制医疗相关的概念进行界定。同时,亦将基于刑事强制医疗程序的理论基础,探索强制医疗适用的基本原则。
¥ 9.88 试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