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孔祥熙1928~1930年任工商部长期间的施政纲领及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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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凌霄
著
出版时间:2017年12月
关键词:
孔祥熙
工业政策
商业政策
劳工政策
出处:
中国经济史评论(2017年第2期/总第6期)
简 介:孔祥熙是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显赫人物,先后担任过工商部部长、实业部部长、中央银行总裁、财政部部长、行政院院长等一系列要职,其中1928~1930年是孔祥熙担任工商部长的重要时期。面对国民政府建立政权伊始,政治上初步稳定,经济上受到严重的战争破坏的现状,如何恢复经济,成为摆在孔祥熙面前亟须解决的问题。孔祥熙结合自身留美经历,广揽人才,将西方国家治理成功的经验和先进的经济模式运用到中国国内,探索经济建设和经济发展道路,制定了既适应本国经济和生产力发展要求,又能满足政治统治需要的一系列工商政策。
1928年1月,国民革命军总司令蒋介石回到南京,正式复职,继续领导北伐战争,并最终取得了北伐战争的胜利。随后,国民政府召开了国民党第二届中央执监委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决定遵照孙中山的建国大纲,设立工商部,职掌工商业及劳工行政事项,“其目的则在实现实业计划,发展国民经济,完成建设方案,贯彻民生主义”。国民政府任命孔祥熙为工商部长,其于3月27日就职。上任伊始,孔祥熙便内衡国情,外察世变,草拟发表了工商行政宣言,向中外人士强调“以休养生息为第一步,以积极力图发展为第二步”,“以全民福利为主旨,以中外合作为方术”,“力谋开发国家富源,改善人民生计”。在这份宣言中,孔祥熙提出了16条经济建设方略,对工业、商业和劳工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划。主要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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