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现行农村土地制度的形成与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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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缪德刚
著
出版时间:2024年03月
关键词:
出处:
必然选择:中国共产党与中国经济十二论
简 介:农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部门,如果农业不能以适当的速度发展,就可能约束其他部门经济发展。土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性要素,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土地产权关系的变革,是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工作。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不仅是农民与土地关系的变革,也关乎国民经济部门之间、城市与农村关系的调整。1949年至今,中国政府先后四次对土地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即“农民所有—三级所有,队为基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三权分置’”。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世人瞩目的成绩,但建立适应经济发展形势的农村土地产权制度仍是当前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首要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变革是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的主线,也是盘活农村资源实现乡村振兴的需求。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农村土地制度、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是乡村振兴的基础。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要求完善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以土地制度改革为牵引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2019年8月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在破除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进入市场的法律障碍、改革土地征收制度、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为“多规合一”改革预留法律空间、将基本农田提升为永久基本农田、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土地审批权限、土地督察制度正式入法等方面实现了突破。上述相关规定的出台,为下一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农业发展成就与土地产权制度的变革不无关系。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土地制度产权改革历程,分析其存在的相关问题,对推进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及丰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具有重大的理论与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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