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调研报告
摘要
近年来,广东省各地逐步探索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初步建立了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主体,以专家学者和律师为辅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中的作用愈发凸显。但是也存在个别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有待加强,部分地方尚未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政府法律顾问运作机制,机构、人员等保障力量配备薄弱等问题。建议在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意识的基础上,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机构设置,规范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优化政府法律顾问人员配置,建立和培养政府自身的法律顾问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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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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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基本情况
- (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制初步建立
- 1.以政府法制机构为依托,逐步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室
- 2.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力,探索引入法律助理和政府雇员等,逐步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队伍
- 3.以专家学者、律师为辅,逐步形成多样化顾问模式
- (二)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愈发凸显,成效显著
- 1.把好重大决策、重要行政措施合法性审查关,确保行政运作安全
- 2.把好经济活动法律服务关,降低政府投资风险
- 3.把好历史遗留问题、复杂涉访问题处理关,依法预防化解社会矛盾
- 4.把好涉法事务代理关,维护政府形象和权益
- (一)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体制初步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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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个别领导干部不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处理问题,与全面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
- (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尚未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的运作机制,与政府法律顾问的地位作用不相适应
- (三)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职能交叉重叠,与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推进不相适应
- (四)机构、人员等保障力量配备薄弱,与日益增长的政府法律顾问事务不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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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对策建议
- (一)以政府法制机构为平台,健全政府法律顾问机构设置
- (二)以优化政府法律顾问人员配置为重点,提高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能力
- (三)以“广东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为保障,全面推动全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 (四)以依法行政考评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 (五)注重统筹规划,加大政府法律顾问经费投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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