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韩国著作权法新近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其启示

摘要

韩国著作权法自制定以来根据国内发展需要和国际环境变化适时做过多次修改,最近几次重大修改首先是形式上将计算机软件保护法合并至著作权法中。内容方面的主要变化有:强调著作权法的宗旨是促进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发展,延长著作权保护期限,赋予广播电视组织者表演权,规范网络服务提供商的责任及限制,强化技术保护措施及进一步明确合理使用的例外规定等。经过修改,韩国著作权法在促进国内文化及其他产业的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韩国的经验对中国目前正在进行的第三次著作权法修改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我们应根据技术和社会发展的情况适时修改著作权法,突出其服务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宗旨,以使其符合当下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具体内容方面,突出的两点是:可以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的内容经过提炼、简约和升华融入著作权法中,同时把网络服务提供商可以依据其提供的服务内容划分为不同类型,然后在此基础上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作者

马忠法 ,国际法学博士,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国际环境法及国际知识产权法。
孟爱华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韩国著作权法新近修订的主要内容及其启示

可试读20%内容 PDF阅读 阅读器阅览

试读已结束,剩余80%未读

¥7.25 查看全文 >

VIP免费

论文目录

  • 引言
  • 一 韩国著作权法修改的主要内容
    1. (一)韩国著作权法与计算机软件保护法的融合
      1. 1.韩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法的沿革
      2. 2.两法融合的必要性
      3. 3.著作权法中体现计算机软件内容的修订条款
    2. (二)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免责事由的细化规定
    3. (三)强化技术措施保护并设合理使用例外
  • 二 韩国著作权法修改路径对中国的启示
    1. (一)《著作权法》修改应突出服务于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的宗旨,与时俱进以适应技术与时代快速发展的需求
    2. (二)计算机软件的法律规范应融于著作权法中,以提供其规范的效力等级
    3. (三)借鉴韩国做法,以行为主体来界定网络侵权责任和免责事由
    4. (四)其他方面
  • 结语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