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的公民选举权保障

摘要

选举权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选举人大代表是我国公民实现选举权的主要方式,也是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途径。2016年上半年至2017年,是我国新一轮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换届选举期。各地有序推进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在公民知情权保障、流动人口选举权保障、杜绝贿选等破坏选举行为等方面积极部署,切实保障公民的选举权。

作者

刘明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领域为人权理论与人权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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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中的公民选举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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