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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能源法体系之建构尝试:从国际能源法进行比较与借鉴
摘要
台湾地区目前对于能源法法律体系的整体建构,主要以“能源管理法”为主,以及因应推广再生能源利用,增进能源多元化,改善环境质量,带动相关产业的永续发展,所制定的“再生能源发展条例”,加上“温室气体减量法”(草案)与“能源税条例”(草案)、“能源管理法”号称“能源四法”外,其余则散见于相关法律与规范性文件中。可惜的是,台湾地区并无“能源法”或“能源基本法”的立法模式存在,引导政府施政者的,多是政策而非具体的法律规范,且相关能源事项的法律规范密度不足,多是以行政命令方式为之,往往有侵害人民基本权利,欠缺法律保留的违反宪法要求状况的出现。本文拟以国际能源管理法为比较与借鉴,并辅以美国与欧盟相关能源法规,进行补充,希望尝试建构台湾地区能源法的初步结构,并就台湾地区相关法规范内容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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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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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国际能源法之内涵与借鉴
- (一)国际能源管理法之建构与内涵
- 1.国际能源法之定义、作用与发展
- 2.国际能源法之主要发展面向
- 3.国际能源法之执行机制与实践
- 4.国际能源执行管理机构之功能与作用
- (二)美国能源管理法政策与整体法规范体系
- 1.美国联邦能源法与政策
- 2.美国温室气体减量相关法令与措施
- (三)欧盟能源管理法政策与整体法规范体系
- 1.2006年前欧盟能源政策相关发展概况
- 2.2007年欧洲新能源政策(Energy Policy for Europe,EPE)
- 3.2009年气候及能源套案(一揽子法案)(Climate and Energy Package)
- 4.欧盟2050能源发展蓝图
- (一)国际能源管理法之建构与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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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台湾地区能源体系之建构尝试
- (一)总则
- 1.发展愿景
- 2.政策原则
- (二)再生能源
- (三)节约能源
- (四)温室气体减量法(草案)
- (五)能源税(草案)
- (六)各论
- 6.1 石油类
- 6.2 电力类
- 6.3 气体燃料类
- 6.4 天然气类
- 6.5 煤炭
- 6.6 原子能
- (一)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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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结语
- (一)建构台湾地区“能源基本法”之立法模式
- (二)建构层级化法律保留的能源法体系
- (三)能源四法有待尽速立法或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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