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成长中的伙伴:一家社会组织十三年政社合作历程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
李涛 ,“协作者”(Facilitators)创始人,北京市协作者社会工作发展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国家治理现代化与社会组织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高级社会工作师,民政部首批全国社会工作专业领军人才,研究方向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社区治理、城市化与流动人口。本文受益于“协作者”团队社会工作者、专家、志愿者、合作伙伴和服务对象的不懈努力,尤其感谢王思斌、矫杨、王永前、李真、刘胜和崔宇等理事会成员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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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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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不断深化的政社合作
- (一)为什么需要政社合作
- (二)政社合作的方式与层次
- 1.合作方式
- 2.合作层次
- (三)政社合作中双方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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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社会组织在政社合作中所发挥到六大功能
- (一)发挥专业服务功能,提高公共服务的专业性
- (二)发挥资源整合功能,促进服务资源配置的有效性
- (三)发挥赋权增能功能,促进社会治理参与性
- (四)发挥政策倡导功能,为政策创新提供专业依据
- (五)发挥创新示范功能,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 (六)发挥专业支持功能,促进政府职能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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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战略性政社合作典型案例的合作机制
- (一)合作目标
- (二)合作策略
- (三)合作定位
- (四)合作体系
- 1.支持体系建设
- 2.评估体系建设
- 3.领导体系建设
- (五)合作保障
- 1.信息联通制度
- 2.服务联办制度
- 3.项目对接制度
- 4.政策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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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政社合作中应重视的问题与对双方的建议
- (一)政社合作中应重视的问题
- 1.避免违背契约精神
- 2.避免违背发展规律
- 3.避免锦上添花,急功近利
- 4.避免只转移责任,不转移资源和权力
- 5.避免不公开透明
- 6.避免“假想敌”思维
- (二)政社合作中应关注的双方需要
- 1.基本承认的需要
- 2.空间发展的需要
- 3.均等政策的需要
- 4.拓展资源的需要
- (三)政社合作中双方可借鉴的经验与努力方向
- 1.共同培育合作空间
- 2.对政府的建议
- 3.对社会组织的建议
- 4.独立自主
- (一)政社合作中应重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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