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东部地区省级社会组织评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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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徐家良 ,上海交通大学特聘教授、校务委员会委员、学术委员会人文社会科学专门委员会委员;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生导师、学位委员会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公益发展研究院院长,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研究员;民政部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上海交通大学民政部政策理论研究基地主任,上海交通大学民政部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研究基地主任,上海交通大学民政部全国社会组织培训教育基地主任,全国性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委员,上海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委员,上海市慈善基金会理事,上海长三角社会组织发展中心理事长,北京仁泽公益基金会监事长;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首席专家;北京大学政治学博士,北京大学社会学博士后,哈佛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台湾政治大学访问学者。曾任教于杭州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同行评议专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通讯评审专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通讯评审专家,2018年中国公益人物。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集刊《中国社会组织研究》主编、《中国非营利评论》学术顾问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组织》编委,研究方向为社会组织与社会企业、慈善事业与基层治理。
廖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正局级)、副研究员。
刘锋 ,中科图灵世纪(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贾卫 ,任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朱鸣 ,任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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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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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东部地区省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基本情况与基本做法
- 1.加强政策创新,优化评估环境
- 2.完善评估标准,提高评估公信力
- 3.周密组织实施,提升评估工作水平
- 4.强化评估结果应用,发挥评估激励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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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东部地区省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取得的成果
- 1.提升了各类社会组织的能力
- 2.提高了社会组织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 3.培育了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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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东部地区省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特点
- 1.社会组织参评率不断提高
- 2.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增强
- 3.评估等级结果得到很好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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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东部地区省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存在的问题
- 1.评估指标体系尚不完善
- 2.与社会组织评估相关的政府部门人员缺乏
- 3.评估激励机制尚需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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