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粮食安全合作: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农业合作的重要动力
摘要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都存在程度不同的粮食安全问题,这是成员国加强粮食安全合作的基础。经过多年的协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粮食安全合作纲要》于2018年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政府首脑(总理)理事会上通过,这标志着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粮食安全合作将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可以预见,随着地区粮食安全整体水平的提高,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间的农业合作也将不断深化和提高。
作者
肖斌 ,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中亚室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上海合作组织研究中心副秘书长。主要研究国际政治理论、上海合作组织、中国对外政策及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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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上海合作组织农业合作现状
- 二 上海合作组织的粮食安全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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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上合组织成员国的粮食供给能力
- (一)上合组织成员国的粮食生产能力
- 1.农业对GDP的贡献率
- 2.农业人口比重
- 3.农业用地
- 4.小麦稻谷产量
- (二)上合组织成员国的粮食获取能力
- 1.市场交易能力
- 2.全球饥饿指数
- (三)上合组织成员国粮食安全政策
- 1.印度
- 2.中国
- 3.俄罗斯
- 4.哈萨克斯坦
- 5.吉尔吉斯共和国
- 6.巴基斯坦
- 7.塔吉克斯坦
- 8.乌兹别克斯坦
- (一)上合组织成员国的粮食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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