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美、日、英、澳残疾人体育权利保护立法比较研究
摘要
为促进残疾人体育融合,使其享有平等体育权利,本文对残疾人体育权利进行域外考察,从美国、日本、英国和澳大利亚的残疾人体育权利保护立法及其特点进行分析,并对四国立法的异同进行比较。研究发现:在立法数量方面,美国从民权保护、残疾人和体育方面专门立法,主要相关法律有4部,以保护残疾人体育权利,其颁行法律最多,日本和英国颁行2部相关法律,而澳大利亚相关法律迄今为止只有1部;在立法形式方面,四国均采取成文法和判例法进行保障,但日本相较而言以成文法为主;在法律保护范围方面,四国分别通过制定法律、修正既有法律,从而扩大残疾人体育权利所涉及的内容。四国立法均受到其国家的法律传统、所处地域和政体影响。
作者
检索正文关键字
论文目录
-
一 残疾人体育权利的域外考察
- (一)美国残疾人体育权利保护立法
- (二)日本残疾人体育权利保护立法
- 1.残疾人体育权利保护法
- 2.日本残疾人体育权利保障相关政策
- (三)英国残疾人体育权利保护立法
- (四)澳大利亚残疾人体育权利保护立法
-
二 残疾人体育权利保护立法的比较
- (一)立法形式多样:成文法与判例法并存
- (二)法律保护范围日趋广泛
- 三 结论
相关文献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