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以刑制罪的法理与规范分析
摘要
以刑制罪是从刑罚角度考虑犯罪问题的理论。结果导向主义、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辩证统一原理、追问目的的法律解释学理论以及罪刑关系的符号学理论可以在法理上支撑其存在之正当性与合理性。其隐性的适用范围存在于所有刑事裁判领域,只要司法裁判者需要定罪量刑,则必然需要考虑以刑制罪理念,将其作为一个检验刑法处罚是否妥当的标准;其显性的适用范围主要存在于四个领域:罪刑设置明显失衡、罪刑设置具有模糊性、罪刑设置具有相似性以及罪刑设置具有滞后性。根据以刑制罪逻辑得出的结论必须经受规范目的与规范文义的双重检验,实现在契合罪刑法定原则的形式侧面的前提下,达到罪刑法定的实质侧面的追求目标。
作者
冯文杰 ,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讲师,东南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中外刑法学、量刑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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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问题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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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以刑制罪的法理分析
- (一)结果导向主义
- (二)形式合理性与实质合理性的辩证统一原理
- (三)追问目的的现代法解释学
- (四)“罪”与“刑”关系辨析的符号学进路
- 三 以刑制罪:批判与反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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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以刑制罪的规范适用
- (一)以刑制罪的适用范围
- 1.罪刑设置明显失衡
- 2.罪刑设置具有模糊性
- 3.罪刑设置具有相似性
- 4.罪刑设置具有滞后性
- (二)以刑制罪的适用原则
- 1.公众认同原则
- 2.以量刑合理为导向原则
- (一)以刑制罪的适用范围
- 五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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