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中国民事法治四十年
摘要
中国民事法治是与中国改革开放同步发展和完善的。1986年的《民法通则》是中国民事法治的里程碑,对促进市场经济、保护人格权发挥了重要作用。1992年后,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催生了大量民事单行法,为市场经济提供了较为详备的游戏规则。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和司法实践经验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也推动了中国民事法治的发展。2014年中国启动民法典编纂工程,并于2017年通过了《民法总则》,预示着中国民法典即将出台,也标志着中国民事法治进入新阶段。
作者
谢鸿飞 ,四川金堂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民法室主任、私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同时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特邀执行专家、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北京市法学会物权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涉台法律事务研究会副会长等。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法典编纂小组副组长、秘书长,全程参与《民法典》起草与制定,并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点名表彰。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人民日报》等重要刊物发表文章近百篇,出版专著《法律与历史:体系化法史学与法律历史社会学》获第七届胡绳青年学术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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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导言
- 一 中国民事法治的奠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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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国民事法治的发展期
- (一)担保法的发展
- (二)合同法的发展
- (三)土地承包法的发展
- (四)物权法的发展
- (五)侵权法治的发展
- (六)婚姻法治的发展
- 三 中国民事法治的完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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