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京津冀生态补偿促协同发展

摘要

京津冀地区作为一个特殊的地域单元,需要统筹考虑区域生态补偿,推动区域内建立横向补偿制度,加快实现生态一体化。而促进生态一体化进程的关键是创新生态补偿机制,健全完善多元、公平的生态补偿制度。具体来说,可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构建生态补偿的区域联动机制、生态权责机制、生态红线机制、生态红利机制。为此,需要建立统一协调的机构及其综合决策机制,建立健全相关立法执法体系,加强相关评估和监管制度建设,深入推进区域联动机制和社会共治,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资源均衡配置,并开展京津冀地区生态补偿的试点工作。

作者

潘家华 ,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城市经济学会会长、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UN可持续发展报告(GSDR2023)独立专家组成员、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评估报告(减缓卷,2021)主笔。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所长、外交政策咨询委员会委员、UNDP高级项目官员、IPCC高级经济学家。主要研究方向为可持续城市化、能源与气候政策、生态文明新范式经济学等。发表论文350余篇(章),出版学术专著20余部,获中国社会科学院优秀科研成果奖、孙冶方经济科学奖、中华(宝钢)环境(学术)奖等重要学术奖项20余项。
李萌 ,经济学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理论部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智库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部主任,中国生态经济学会城市生态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近年来,致力于生态环境的治理与可持续发展问题研究,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课题、国情调研课题5项,完成欧盟、美国、印度、荷兰、英国等国外合作课题12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生态环境部及地方政府委托的相关课题37项。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70余篇,其中有多篇文章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专著6本,研究报告120余篇(章)。部分研究成果和对策建议得到国家有关部门的认可,并在地方获得有效实践。获省部级信息对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次。
张莹 ,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能源经济学、环境经济学、数量经济分析。
丛晓男 ,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资源与环境经济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区域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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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生态补偿促协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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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 一 京津冀生态关系及基于协同发展的生态补偿诉求分析
    1. (一)京津冀生态关系分析
    2. (二)京津冀协调发展的生态补偿诉求
    3. (三)京津冀地区与域外地区的补偿诉求
      1. 1.水资源
      2. 2.能源
      3. 3.森林资源
    4. (四)京津冀地区内部不同行政单元的补偿诉求
  • 二 京津冀生态补偿体系与基本框架的构建
    1. (一)京津冀现行生态补偿体系
    2. (二)京津冀一体化生态补偿基本框架的构建
      1. 1.生态补偿的核心要素与重点领域
      2. 2.生态补偿机制中天然分配与人工分配的框架
      3. 3.生态补偿机制中区域内分配与区域外分配的框架
  • 三 京津冀生态补偿机制及创新
    1. (一)区域联动机制
      1. 1.区域产业联动
      2. 2.区域资源联动
      3. 3.区域主体联动
      4. 4.区域治理联动
    2. (二)生态权责机制
    3. (三)生态红线机制
    4. (四)生态红利机制
  • 四 相关政策设计及建议
    1. (一)建立统一协调的机构及其综合决策机制
    2. (二)建立健全相关立法执法体系
    3. (三)大力推进市场化机制的运作
    4. (四)加强相关评估和监管制度建设
    5. (五)深入推进区域联动机制和社会共治
    6. (六)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资源均衡配置
    7. (七)开展京津冀地区生态补偿的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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