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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卫生事业发展进程中患者权利立法评析

摘要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卫生立法逐步完善。患者作为所有卫生制度设计的原点,其权利理应得到法学界的关注。笔者用详尽的史实勾勒了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和我国卫生立法走过的四个阶段,并整理了我国现行有效的145件卫生立法,经过详细统计其中患者权利立法的变化,笔者分析了我国患者权利立法存在的问题,受到《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第47条的启示,笔者提出了完善我国患者权利立法的构想。

作者

周林 ,医学博士,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委委员、副主任,主要研究方向为心血管系统疾病、医药卫生方针政策、特种医学。
程雪莲 ,女,法学硕士,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法规处副处长,主要研究方向:民商法、行政法、卫生法学。
张霖 ,女,重庆医科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卫生事业管理方向)本科生。
Zhou Lin Chongqing Health and Health Committee,401147;Chongqing Medical University,400016
Cheng Xuelian Chongqing Health and Health Committee,401147;Chongqing Medical University,400016
Zhang Lin Chongqing Health and Health Committee,401147;Chongqing Medical University,40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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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引言
  • 二 我国卫生事业发展和卫生立法进程的历史回顾
    1. (一)萌芽阶段(1949~1976年)
    2. (二)起步阶段(1977~1991年)
    3. (三)快速发展阶段(1992~2002年)
    4. (四)逐步完善阶段(2003年至今)
  • 三 我国患者(病人)权利立法的特点
    1. (一)随着卫生事业发展而不断变化
    2. (二)主要以医方义务反向推定方式体现
    3. (三)我国现有患者(病人)权利立法法律位阶较低
    4. (四)不同立法对患者(病人)权利规定不尽一致
    5. (五)没有体现权利义务对等原则
  • 四 对《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第47条的简要评析
  • 五 完善我国患者权利的立法建议
    1. (一)在《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设立专章规范患者权利义务
    2. (二)直接正向规定患者权利并丰富患者权利内涵
    3. (三)规范患者、病人概念,并探索拓展权利的享有主体
    4. (四)注意患者(病人)权利与义务的同步性
  • 六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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