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新中国70年社会组织管理法治化制度建构分析报告(1949~2019)
摘要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社会组织管理制度历经萌芽阶段、探索阶段、稳定发展阶段、深化管理阶段四大阶段。党的十八大用“社会治理”代替了“社会管理”,这一字之别却体现出国家在社会运行方面思路的转变,从以稳定为中心的社会管理转变为以秩序为中心的社会治理。对于社会组织的管理方式也逐步向法治化治理转变。当前,社会组织在基础性法律体系、政府依法管理、“三社联动”等方面已取得了显著成就,也获取了宝贵的经验。但是还存在着党建工作有待于加强、社会组织的法治文化有待于养成、政府的综合协调能力有待于提高、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体系有待于完善等问题。对此,笔者提出应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增强法治引导,依法依规治理社会组织;发展新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社会组织的管理机制等治理路径。
作者
王建敏 ,中央团校中国青少年信息资料中心主任、教授,主要研究社会组织管理法治化、青少年权益保护。
邸天利 ,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主要研究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法律问题。
陈鹏 ,中央团校财务处处长、会计师,主要研究财务管理。
王桂琴 ,中央团校中国青少年信息资料中心副研究馆员,主要研究图书信息资料等。
崔书鸣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务计划局,主要研究社会组织管理。
张凌云 ,山东财经大学文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社会组织文化。
王志鹏 ,中国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职员,主要研究保险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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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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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我国社会组织管理制度的发展历程
- (一)管理的萌芽阶段(1949~1978年)
- (二)管理的探索阶段(1978~1988年)
- (三)管理的稳定发展阶段(1989~2011年)
- (四)深化管理阶段(2012年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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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新时代社会组织治理的主要成就及经验
- (一)新时代社会组织治理的主要成就
- 1.社会组织管理的基础性法律体系已具雏形
- 2.政府依法管理并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协同治理
- 3.构建政府与社会组织合作共治的架构和机制
- 4.形成了国家与社会组织共同发展的新形态
- (二)新时代社会组织治理的主要经验
- 1.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
- 2.政策推动社会组织的规范化管理
- 3.坚持“放”“管”结合的原则
- (一)新时代社会组织治理的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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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社会组织法治化治理存在的问题
- (一)党建工作有待于加强
- (二)社会组织的法治文化有待于培育和养成
- (三)政府的综合协调能力有待于提高
- (四)互联网技术监测管理的水平尚需进一步开发
- (五)对社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问责机制有待于健全与完善
- (六)社会组织管理的法律体系有待于完善
- (七)社会组织管理的司法规制有待于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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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完善社会组织治理的对策建议
- (一)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
- (二)增强法治引导,依法依规治理社会组织
- (三)发展新型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
- (四)完善相关制度,健全社会组织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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