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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设立绿色金融法院实现环境司法保护“贵州模式”的必要性

摘要

为贯彻“探索推进金融、环境资源等专业性法院设置”的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推进绿色金融改革的纵向深入,设立为绿色金融及环保事业提供司法保障的专业法院势在必行。本文通过对绿色金融的背景介绍、绿色金融法庭的成果分析,提出借鉴贵州环保法庭及绿色金融法庭设立的经验,在贵州设立绿色金融法院,构建绿色金融审判从源头“防”、环保审判从结果“治”的环境司法保护的“贵州模式”。

作者

徐涛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贵州省首批审判业务专家,贵州省法治研究与评价中心研究员,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校外导师,三级高级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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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设立绿色金融法院实现环境司法保护“贵州模式”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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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绿色金融法院建设的背景
    1. (一)绿色金融法院设立的政策引导
    2. (二)绿色金融缺乏有力的司法保护
    3. (三)贵州省贵阳市的区位优势
  • 二 绿色金融审判的先行探索
    1. (一)绿色金融审判的先行试点做法
    2. (二)绿色金融审判试点的经验启示
      1. 1.绿色金融审判具有环保效能
      2. 2.绿色金融审判具有安全效能
      3. 3.审判的高效率、专业化
  • 三 建立绿色金融法院的必要性分析
    1. (一)弥补环保审判的滞后性
    2. (二)稳定绿色金融产业发展
    3. (三)绿色金融案件专业化审判的需求
      1. 1.“互联网+金融”需要专业的审判
    4. (四)制定绿色金融审判规则的需要
    5. (五)衡平企业、金融机构、政府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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