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论设立绿色金融法院实现环境司法保护“贵州模式”的必要性
摘要
为贯彻“探索推进金融、环境资源等专业性法院设置”的司法体制改革精神,推进绿色金融改革的纵向深入,设立为绿色金融及环保事业提供司法保障的专业法院势在必行。本文通过对绿色金融的背景介绍、绿色金融法庭的成果分析,提出借鉴贵州环保法庭及绿色金融法庭设立的经验,在贵州设立绿色金融法院,构建绿色金融审判从源头“防”、环保审判从结果“治”的环境司法保护的“贵州模式”。
作者
徐涛 ,贵阳市观山湖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贵州省首批审判业务专家,贵州省法治研究与评价中心研究员,贵州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校外导师,三级高级法官。
检索正文关键字
章节目录
-
一 绿色金融法院建设的背景
- (一)绿色金融法院设立的政策引导
- (二)绿色金融缺乏有力的司法保护
- (三)贵州省贵阳市的区位优势
-
二 绿色金融审判的先行探索
- (一)绿色金融审判的先行试点做法
- (二)绿色金融审判试点的经验启示
- 1.绿色金融审判具有环保效能
- 2.绿色金融审判具有安全效能
- 3.审判的高效率、专业化
-
三 建立绿色金融法院的必要性分析
- (一)弥补环保审判的滞后性
- (二)稳定绿色金融产业发展
- (三)绿色金融案件专业化审判的需求
- 1.“互联网+金融”需要专业的审判
- (四)制定绿色金融审判规则的需要
- (五)衡平企业、金融机构、政府的需要
相关文献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