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明代内府十库隶属考论

摘要

关于明代内府十库在职掌上的隶属,学界目前存在四种不同的说法,其中万历《大明会典·户部》的记载,因被《明史·食货志》采用,影响最为深远。根据明代政书、奏议,《大明会典》说法有误。十库隶属应当以明代户部尚书奏议中的说法为准,即乙字、戊字、广积三库隶属工部,其余七库隶属户部。原则上物料全部由工部验试厅检验的库,隶属工部,而有验粮厅参与检验的库,则隶属户部。这种隶属关系反映了户、工二部会同库藏科道监收十库钱粮的制度运行机制,体现出外廷在内库监管体制上的完备。

作者

宋上上 ,北京大学历史学系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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