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完善的若干思考

摘要

修改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必须总结过去的立法经验和正视现实的问题,实现在继承基础上的创新。该法虽然制定于我国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确立的初期,但有立法体例务实、有限干预市场、未限制竞争关系和目标定位准确等立法经验,其中有些经验和精神仍需坚持和发扬光大。修改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必须着重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进行限制一般条款适用的制度设计,在适当限制行政处罚的范围的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增强私法救济的有效性,以及维持市场竞争的一般性法律的定位。

作者

孔祥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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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完善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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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值得发掘和肯定的立法经验
    1. (一)务实的立法体例
    2. (二)体现了有限干预的立法精神
    3. (三)立足于竞争行为而未设竞争关系的限制
    4. (四)保护目标的定位比较准确
  • 二 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需要着重解决好的几个问题
    1. (一)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2. (二)限制一般条款的适用
    3. (三)限制行政处罚的范围而加大处罚力度
    4. (四)增强私法救济的有效途径
    5. (五)维持市场竞争一般性法律的立法定位
  • 三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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