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深圳市社会责任建设规划研究
摘要
全面加强社会建设,深化社会体制改革,加快社会治理创新,是深入贯彻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客观需要。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好《深圳市社会责任建设规划》,对全面推进深圳社会建设,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具有积极意义。本文在深入分析深圳市社会责任建设的基础和发展环境的基础上,提出“十三五”时期甚至未来更长一段时间深圳市社会责任建设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明确未来社会责任建设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以及相关保障措施,是指导深圳市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社会责任建设的引导性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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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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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深圳市社会责任建设的基础
- (一)建设成就
- 1.政府社会责任建设情况
- 2.企业社会责任建设情况
- 3.社会组织社会责任建设情况
- 4.市民社会责任建设情况
- (二)存在的问题
- 1.社会责任立法有待加强
- 2.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方式较为单一
- 3.社会组织社会责任建设能力有待提升
- 4.市民社会责任意识有待增强
- (一)建设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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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社会责任建设的环境
- (一)国际环境
- (二)国内环境
- (三)广东省环境
- (四)深圳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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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深圳市社会责任建设的主要任务
- (一)推进引领责任建设,构建全面改革开放先行城市
- 1.政府责任
- 2.企业责任
- 3.社会组织责任
- 4.市民责任
- (二)推进治理责任建设,构建现代化法治城市
- 1.政府责任
- 2.企业责任
- 3.社会组织责任
- 4.市民责任
- (三)推进创新发展责任建设,构建国际领先创新型城市
- 1.政府责任
- 2.企业社会责任
- 3.社会组织责任
- 4.市民责任
- (四)推进环境责任建设,构建更加美丽城市
- 1.政府责任
- 2.企业责任
- 3.社会组织责任
- 4.市民责任
- (五)推进信用责任建设,构建诚信城市
- 1.政府责任
- 2.企业责任
- 3.社会组织责任
- 4.市民责任
- (六)推进社区发展责任建设,构建更具幸福感城市
- 1.政府责任
- 2.企业责任
- 3.社会组织责任
- 4.市民责任
- (七)推进慈善责任建设,构建独具魅力城市
- 1.政府责任
- 2.企业责任
- 3.社会组织责任
- 4.市民责任
- (八)推进共享责任建设,构建更加和谐城市
- 1.政府责任
- 2.企业责任
- 3.社会组织责任
- 4.市民责任
- (一)推进引领责任建设,构建全面改革开放先行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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