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上海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构建研究
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战略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推进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并要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在内的三条红线的划定工作,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已然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抓手,被提升至国家战略层面,成为确保国家生态安全的“生命线”。在此背景下,上海积极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既是对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要求的积极响应,又是上海守住城市生态安全底线、实现卓越全球城市建设的重要举措。2018年2月,国务院已正式批复同意上海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下一步工作重点是建立健全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促进上海生态保护红线的真正“落地”。从监测监察常态化管控、行政许可精细化管控、法律法规强制化管控和社会公众多元化管控四个维度构建上海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体系,并从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立法、构建“多规合一”的保障机制、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环境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推动干部离任审计追责制度、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激励机制、创新地方环保机构独立履职和加强信息公开以及宣传教育等方面探讨了相关对策机制,为上海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保障生态安全提供支撑。
作者
吴蒙 ,博士,上海社会科学院生态与可持续发展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环境规划与管理、城市生态空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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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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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上海生态保护红线落地亟须完善管理制度建设
- (一)生态保护红线是确保国家生态安全的生命线
- (二)上海已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下一步关键是严守
- (三)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根本保障是管理制度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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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上海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充分体现生态服务功能重要性
- (一)上海生态保护红线总体空间格局
- (二)上海生态保护红线类型分布情况
- (三)上海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实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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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上海严守生态保护红线面临着多维度的管控要求
- (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生态管控制度日益严格
- (二)政策层面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相关目标要求
- (三)管理层面生态保护红线的全周期管控要求
- (四)上海生态保护红线面临陆海统筹管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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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上海生态保护红线“四位一体”管控制度体系设计
- (一)监测监察常态化管控
- (二)行政许可精细化管控
- (三)法律法规强制化管控
- (四)社会公众多元化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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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上海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制度的配套对策机制探讨
- (一)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制度立法
- (二)构建“多规合一”的规划机制
- (三)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 (四)建立环境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 (五)推动干部离任审计追责制度
- (六)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激励机制
- (七)创新地方环保机构独立履职
- (八)加强信息公开及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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