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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合作处理企业欠薪的法律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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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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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粤港两地欠薪现状
- (一)粤港两地企业欠薪现状的几个特点
- 1.欠薪的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为主
- 2.欠薪方式多样化
- 3.案件范围扩大化
- (二)粤港两地企业欠薪的成因
- 1.违法成本不高,是企业欠薪逃匿的关键原因
- 2.对劳动者工资权的救济程序复杂、冗长
- 3.劳动监察机构执法效率低下
- 4.劳动者自我维权能力不足
- (一)粤港两地企业欠薪现状的几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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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粤港企业欠薪法律规制的理论与实践
- (一)立法现状
- 1.《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下有关合作处理企业欠薪的规定
- 2.粤港两地关于企业欠薪法律规制的立法现状
- (二)实践现状
- 1.深圳首次启动行政司法联动机制打击恶意欠薪行为
- 2.广东省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审结
- 3.根据《粤港劳动监察执法培训合作协议》安排,2011年11月20日至12月3日,广东省20名劳动监察机构负责人和劳动监察骨干赴香港参加了粤港劳动监察首次执法培训
- (一)立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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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建立与完善粤港合作处理企业欠薪的法律制度
- (一)粤港合作处理企业欠薪的法律体制存在的问题与漏洞
- 1.“先行垫付”是否合理引发争议
- 2.“政府令”解决欠薪问题值得商榷
- 3.粤港两地司法协助制度有待细化
- (二)完善粤港合作规制企业欠薪法律体制的一些建议
- 1.发挥企业风险信息预警系统的监控作用,防患于未然
- 2.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
- (一)粤港合作处理企业欠薪的法律体制存在的问题与漏洞
-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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