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民法体系中的债法总则
摘要
债法的一般规定(债法总则)在欧洲大陆的许多民法典中都能找到,但中国民法典草案对此没有规定。通过对合同法和侵权法的仔细考察可以发现,即使法典本身当中不存在债法总则,但仍存在一些一般性的法律问题以及类似的法律结构。因此,关于债法总则的学术研究不仅在欧洲大陆,而且在中国也能取得丰硕成果。此类研究的特定主题有:给付的时间和地点、多数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和债务流转、现金或转账支付和抵消、债的终止和更新,还有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则。
作者
〔德〕彼得·A.温德尔 彼得·A.温德尔(Peter A.Windel),德国波鸿大学法学院教授。
李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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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问题的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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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债法总则的功能和价值
- (一)债法总则的模型
- (二)债法总则的关联点
- (三)债法总则的功能
- (四)债法总则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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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债法总则的规范对象
- (一)基本结构
- (二)合同法总则
- (三)狭义的债法总则
- 四 中国民法典草案中的债法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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