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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诉讼程序——从法院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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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庭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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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诉讼程序——从法院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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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第一节 作为司法机关的法院
  • 第二节 法院的组织
  • 第三节 法院的运作
    1. 一 初级法院
    2. 二 中级法院
    3. 三 终审法院
    4. 四 法院办事处
      1. (一)法院办事处的职责
      2. (二)法院办事处的簿册
      3. (三)法院办事处的档案处理
    5. 五 终审法院院长办公室
  • 第四节 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
    1. 一 法官
      1. (一)法院及法官独立及不可移调原则
      2. (二)法官的等级及任用
    2. 二 司法辅助人员
  • 第五节 法官与司法辅助人员行为之无效制度
    1. 一 无效
      1. (一)不可补正的无效
      2. (二)取决于争辩的无效
    2. 二 不当情事
  • 第六节 管辖权
    1. 一 终审法院
    2. 二 中级法院
    3. 三 初级法院刑事起诉法庭
    4. 四 初级法院刑事法庭
      1. (一)独任庭
      2. (二)合议庭
      3. (三)牵连管辖
  • 第七节 无管辖权及管辖权之冲突
    1. 一 无管辖权
    2. 二 管辖权之冲突
  • 第八节 回避制度
    1. 一 回避
      1. (一)回避的前提
      2. (二)回避的效果、程序及上诉制度
    2. 二 拒却及自行回避
      1. (一)拒却的前提
      2. (二)自行回避的前提
      3. (三)拒却及自行回避的效果
      4. (四)拒却及自行回避的程序
    3. 三 回避、拒却及自行回避制度之延伸
  • 第九节 刑事附带民事制度
    1. 一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请求
      1. (一)正当性
      2. (二)告知义务
      3. (三)法院代理
      4. (四)民事当事人在诉讼上的权力
      5. (五)程序
      6. (六)判决、损害赔偿的定出及执行
    2. 二 依职权裁定给予弥补
    3. 三 独立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请求
      1. (一)前提
      2. (二)后果
      3. (三)告知义务
      4. (四)程序
  • 第十节 法院之调查制度
  • 第十一节 司法保密的结束
    1. 一 司法保密的内容
    2. 二 公开导致的权利
      1. (一)公众旁听诉讼行为
      2. (二)社会传播媒介
      3. (三)资讯权
  • 第十二节 证人的处理程序
  • 第十三节 听证会
    1. 一 听证会的准备阶段
      1. (一)清理阶段
      2. (二)指定听证日期
      3. (三)证人名单
    2. 二 听证会的秩序
      1. (一)听证之纪律及工作之领导
      2. (二)听证时在场之人的义务
      3. (三)嫌犯的状况及特别义务
      4. (四)律师及辩护人的义务
    3. 三 听证会的展开阶段
      1. (一)缺席听证会的处理方法
      2. (二)先前问题及附随问题
    4. 四 听证会的调查阶段
      1. (一)嫌犯之声明
      2. (二)对嫌犯在事实方面之发问
      3. (三)辅助人之声明及民事当事人之声明
      4. (四)询问证人
      5. (五)鉴定人之声明
      6. (六)地方之检查
      7. (七)宣读笔录及声明
      8. (八)事实变更
    5. 五 听证会的最后陈述阶段
  • 第十四节 听证文件的处理
  • 第十五节 嫌犯缺席审判
  • 第十六节 事实变更之概念
    1. 一 实质变更之事实
    2. 二 非实质变更之事实
    3. 三 区分实质变更之事实与非实质变更之事实的标准
  • 第十七节 决定及宣判
    1. 一 评议会
      1. (一)罪过之问题
      2. (二)补充证据调查及确定制裁
      3. (三)社会报告书
    2. 二 判决书
      1. (一)判决书的要件
      2. (二)有罪判决
      3. (三)无罪判决
      4. (四)民事损害赔偿请求之裁判
      5. (五)判决的宣读
      6. (六)公布
      7. (七)判决无效
      8. (八)判决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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