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儒学的理想世界观
摘要
本文意在考察儒学所构想的理想社会是何种的共同体。通过比对儒家对管理社会共同体的两种方法,即“政与刑”和“德与礼”的看法,首先可知,儒家所追求的“理想社会”,是社会的成员各自根据先天的道德情感节制自己的欲求,自律地遵守共同体的秩序,积极地去实践共同体的善的“道德共同体”。要建立这一“理想社会”,需要统治者具有道德的感化力、节制自身无限的自私欲望的力量,和能将有限的价值资源平均分配的力量。而实现这一“理想社会”,则要有普遍的先天性的道德情感作为基础。因“耻”“好善恶恶”等道德情感普遍存在于人类内心之中,只要依顺这一情感而行动,共同体自然就能够得到维持和发展。在这一共同体中,能够教化百姓认识到自己本来所具有的普遍道德心,使之觉醒的修身者,即明德之人,是安民、新民的主体,也即道德共同体运营的主体。又通过对《中庸》《易传》思想的分析可知,构建一“万物并育而不相害”的生命共同体,使天地之间的所有生命体可以“各正性命”,万物调和,乃是儒教所追求的最终极的理想社会。
作者
崔英辰 ,韩国成均馆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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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绪论
- 一 社会运营的两种方法和自律的道德共同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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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情感的普遍性和共同体的运营主体:“絜矩之道”和“明明德于天下”
- 1.作为判断标准的道德情感
- 2.共同体运营的主体
- 三 从道德共同体到生命共同体:从“天下平”到“天地位万物育”
- 四 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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