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海上共同开发“区块”的选择问题
检索正文关键字
章节目录
-
一 海上共同开发“区块”选择的理论与实践
- (一)海上共同开发“区块”的地理范围
- 1. 跨界共同开发“区块”的地理范围
- 2.争议海区共同开发“区块”的地理范围
- (二)海上共同开发“区块”的面积
- (三)海上共同开发“区块”与领海的关系
- (一)海上共同开发“区块”的地理范围
-
二 影响海上共同开发“区块”选择的主要因素
- (一)政治意愿
- (二)经济考量
- (三)所涉国家的多寡
- (四)主张的合法性
- (五)文化因素
-
三 中国与有关国家在南海共同开发“区块”的选择问题
- (一)拓展在南海的地理和资源的调查活动
- 1.南沙岛礁
- 2.南海油气资源
- (二)选择南海共同开发的“区块”宜小
- (三)鼓励石油公司积极参与南海的共同开发活动
- (四)南海潜在的共同开发“区块”
- 1.北部湾
- 2.万安滩盆地
- 3.礼乐滩盆地
- 4.曾母暗沙盆地
- 5.纳土纳海域
- (一)拓展在南海的地理和资源的调查活动
-
四 结论
- (一)海上共同开发“区块”的选择并不影响海上边界的划定
- (二)明确争议海区的存在有助于划定海上共同开发“区块”
- (三)海上共同开发安排不存在“绝对的输赢”(no gain no loss)之别
- (四)海上共同开发通常不能一蹴而就
相关文献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