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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民办高校的法人治理结构:现状、问题与对策
摘要
广东省民办教育发展规模大、速度快,民办高校是民办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现代学校制度,完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是当前民办高校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其发展也具有十分重要意义。现阶段,广东省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主要存在民办高校董事会职能尚须落实、民办高校校长队伍的建设尚待加强、民办高校监督机构的作用尚待完善等问题。完善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可以从完善和创新董事会工作机制、发挥决策核心的作用,加强校长团队建设、提升民办高校决策执行力,发挥监督机制作用及增进法人治理结构和谐等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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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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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广东省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发展现状
- (一)董事会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
- (二)校长是最高行政负责人
- (三)“书记进董事会、党政交叉任职”现象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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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广东省民办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突出存在的问题
- (一)民办高校董事会职能尚须落实
- 1.法律依据不详尽
- 2.人数、结构不合理
- 3.制度建设不健全
- 4.职责分工不明确
- 5.监督机制不完善
- (二)民办高校校长队伍的建设尚待加强
- 1.人才队伍老化
- 2.缺乏创新性管理
- 3.办学权落实薄弱
- (三)民办高校监督机构的作用尚待完善
- (一)民办高校董事会职能尚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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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创新法人治理结构,提高民办高校的决策水平
- (一)完善和创新董事会工作机制,发挥决策核心的作用
- 1.规范董事会人数
- 2.完善董事会结构
- 3.明确董事会职责
- 4.健全董事会制度
- 5.加强董事会监督
- (二)加强校长团队建设,提升民办高校决策执行力
- 1.重视校长团队建设
- 2.完善校长准入制度
- 3.支持校长开展工作
- 4.加快接班人才培养
- (三)发挥监督机制作用,增进法人治理结构和谐
- 1.健全监事会组织结构
- 2.建立监事会重大问题决策机制
- 3.加强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
- (一)完善和创新董事会工作机制,发挥决策核心的作用
- 结语
-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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