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上海:为政务服务引入“好差评”机制

摘要

2019年10月29日,上海“一网通办”政务服务正式引入“好差评”制度,全市所有政务服务事项、服务渠道、提供政务服务的单位及窗口单位均成为“好差评”评价对象。评价共分“五星”等级,“一星”“二星”为差评,“三星”“四星”“五星”为好评,评价对应到办事人、办理事项、承办人。将办事人对政务服务所有的评价及政府部门针对办事人评价的回复向社会实行“双公开”,让工作人员及其单位接受各方监督;所有差评事项的承办单位必须整改,并建立整改情况跟踪回复制度,形成评价、反馈、整改、监督全流程闭环的工作机制,倒逼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和工作人员实实在在地完善和改进工作,做到所有差评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关键词

作者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
王京清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理事长。主要研究领域: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党史党建、马克思主义理论。
孙壮志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副理事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领域:国际政治、上海合作组织、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
蒋来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社会学研究所廉政建设与社会评价研究室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特殊学科廉政学学科带头人,副研究员。主要研究领域:廉政学、信用评级、住房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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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为政务服务引入“好差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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