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2020年PPP争议解决评析及展望
摘要
我国PPP争议案件的总数量在持续增长,但自2017年之后,案件的增长率有所下降;PPP争议案件主要由基层法院审理,主要适用民事诉讼程序;产生PPP争议最多的行业是市政工程和交通运输,案件最多的地域是河南省;在进入实体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政府方的败诉率接近一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并没有完全封堵PPP争议的仲裁渠道,法院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适用“穿透式”审查的裁判思路,保持支持仲裁的态度。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协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使PPP争议的解决途径面临巨大的不确定性,压缩了仲裁解决PPP争议的空间,同时使社会资本方的投资信心受到不利影响。对于具体的PPP合同争议,司法机关宜把握实质性的“穿透式”审查的尺度,让PPP争议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或仲裁程序解决。
检索正文关键字
报告目录
- 一 概述
-
二 PPP争议解决的实证分析:2014~2020年的法院判例
- (一)案件数量持续增长,且主要由基层法院审理
- (二)争议案件主要适用民事诉讼程序
- (三)争议案件所涉的行业和地域
- (四)原告(含社会资本方)在行政诉讼程序中的胜诉率
- (五)《行政协议司法解释》被引用的情况
- (六)小结
-
三 《行政协议司法解释》对PPP争议仲裁的影响
- (一)实际案例:法院继续支持仲裁
- (二)国际条约例外
- (三)时间节点:2015年5月1日之前订立
- (四)小结
-
四 展望:《行政协议司法解释》带来的不确定性
- (一)法官自由裁量的不确定性
- (二)仲裁机构面临的不确定性
- (三)外国裁决在中国法院执行的不确定性
- (四)小结
相关文献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