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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播税收治理研究报告

摘要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消费者消费习惯的改变,网络直播行业通过“线上引流+实体消费”的数字经济模式,为经济发展增添新动力,但与此同时出现了网络主播涉税问题,引起公众的广泛关注。本报告基于对网络主播业务模式、相关税制及税收征管的分析,结合2021年网络主播典型涉税案例撰写而成,旨在从网络直播行业的税制细节、税收征管与治理视角出发,揭示网络直播行业的政策适用性与涉税风险点,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促进行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政策建议,以期为网络直播行业的税务合规方案设计和政府财税治理机制完善提供决策依据与行动指南。

作者

蔡昌 ,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中央财经大学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数据协会财税大数据专业委员会会长。会计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应用经济学),福建省宁德师范学院闽江学者讲座教授,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ICSPA),北京海淀区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中国税收与法律智库丛书主编。兼任中国国际税收研究会学术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全国税务领军人才”培养导师,澳门科技大学访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研究员,厦门大学、浙江大学、上海国家会计学院、宁德师范学院、海南师范大学客座教授。2013~2014年度作为高级访问学者访学于美国克莱姆森大学(Clemson University),赴美国斯坦福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哈佛大学参加国际学术论坛,担任国际学术刊物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Mobile Communications( Inderscience Publishers)匿名审稿人,《公共管理评论》《财政研究》《税务研究》《暨南学报》等多家杂志匿名审稿人。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国家税务总局课题、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课题等12项。在《人民日报》《税务研究》《财政研究》《会计研究》《南方经济》等刊物发表论文100余篇,出版专著20部、教材8部,部分专著或教材入选“十三五”国家规划教材、“十三五”时期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专项规划项目、“十四五”时期国家重点出版物出版专项规划项目等。
胡万军 ,众合云科集团联合创始人兼CDO(首席数字官),税务师,海南高层次B类人才,海南青年企业家协会理事,中国信息产业商会理事,北京大数据协会财税大数据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财税大数据,善于利用互联网思维与技术构建财税服务模块。
吴迪 ,中央财经大学税收学博士,税收筹划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助理,主要研究方向为税收理论与政策、大数据与税务管理。
宋宇娟 ,北京大数据协会财税大数据专业委员会研究员,现任众合云科研究中心资深顾问,曾就职于北京华政税务师事务所,在税务咨询岗位深耕数年,积累了丰富的税务实战经验。主要研究方向为资本个税、股权激励、劳动用工与税务合规、虚拟数字资产交易的税务问题风险管控。
李威 ,众合云科研究中心专家,北京大数据协会财税专委会宣传部部长,北京物资学院会计专项校外导师,曾就职于百度、贝壳找房、36氪等企业,积累了丰富的内容实践和媒体宣传经验,主要研究方向为国家战略及社保费。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 蔡昌、赵艳艳:《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税收政策选择与治理对策》,《会计之友》2020年第9期,第107~114页。
  • 蔡昌、赵艳艳、戴梦妤:《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税收征管创新研究》,《财政研究》2019年第10期,第114~127页。
  • 陈蒙:《网络直播打赏个人所得税税收征管问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华东政法大学,2020。
  • 范锰杰:《我国共享经济税收治理的挑战与应对》,《税务研究》2021年第1期,第139~143页。
  • 管永昊、吴佳敏、贺伊琦:《直播行业税收问题探析》,《税务研究》2017年第12期,第98~100页。
  • 韩莉、杨惺锴:《“互联网+”时代知识提供者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征管》,《税务研究》2019年第12期,第81~85页。
  • 韩艳:《网络平台打赏的会税处理问题探讨》,《财会通讯》2021年第3期,第111~114页。
  • 侯思捷、刘怡:《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预扣预缴与汇算清缴制度研析》,《税务研究》2020年第2期,第35~43页。
  • 林溪发:《推进涉税信息共享的〈税收征管法〉修订思考》,《税务研究》2020年第11期,第135~139页。
  • 漆亮亮、赖勤学:《共建共治共享的税收治理格局研究——以新时代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与治理为例》,《税务研究》2019年第4期,第19~23页。
  • 汤火箭、宋远军:《大数据时代个人所得税征管中第三方涉税信息共享制度研究》,《税务研究》2020年第1期,第101~107页。
  • 汪火良:《“自媒体打赏收入”征税的法治路径》,《中国流通经济》2019年第5期,第120~128页。
  • 王新鹏:《论我国互联网“打赏经济”的立法困境与消解方式》,《理论月刊》2021年第8期,第133~143页。
  • 郑洁、程可:《规范和激励:平台经济税收征管研究》,《税务研究》2021年第8期,第71~76页。
  • 张炜、叶陈刚、徐伟对:《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研究》,《税务研究》2014年第10期,第68~70页。
  • 张媛:《网络直播行业税收征管法律问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西南政法大学,2019。

网络主播税收治理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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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目录

  • 一 网络直播行业的发展现状及特征
    1. (一)网络直播行业的用户规模和市场规模
    2. (二)网络直播行业的产业链
    3. (三)网络直播行业的经济价值
    4. (四)网络直播行业的税款征收
  • 二 网络主播的类型与收入
    1. (一)网络主播的类型
    2. (二)网络主播的收入来源和收入水平
      1. 1.网络主播的收入来源
      2. 2.网络主播的收入水平
  • 三 网络主播的成本构成与管理
    1. (一)网络主播的成本构成
      1. 1.创作工具费用
      2. 2.外景费用
      3. 3.营销推广费
      4. 4.人力成本费用
      5. 5.自我提升费用
      6. 6.公益活动费用
    2. (二)网络主播的成本管理现状
  • 四 网络主播涉税情况
    1. (一)网络主播劳动关系分析
    2. (二)网络主播涉及的个税问题
      1. 1.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个税问题
      2. 2.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个税问题
      3. 3.个人依托平台进行自主直播的个税问题
      4. 4.主播打赏收入的个税问题
    3. (三)小微企业类型或个体工商户性质网络主播的所得税问题
    4. (四)网络主播收入的增值税问题
  • 五 网络直播行业税收征管制度与发展现状
    1. (一)纳税主体相关规定不完善
      1. 1.纳税主体身份认定困难
      2. 2.纳税主体信息获取困难
      3. 3.扣缴义务人不明确
    2. (二)电子纳税申报制度不完善
    3. (三)纳税人信息共享制度不完善
    4. (四)税收征管手段有待更新
      1. 1.交易数据难以准确核实
      2. 2.网络主播多种类型收入难以区分
      3. 3.征收方式存在一定缺陷
  • 六 网络主播行业查账征收政策的走势分析
  • 七 实现网络直播行业税务合规的对策建议
    1. (一)针对政府与税务部门的政策建议
      1. 1.向直播行业宣传纳税观念,加强沟通交流
      2. 2.保护网络主播的合法权利,提升税收公平度
      3. 3.探索网络主播税收分级分类管理模式
      4. 4.构建网络直播从业人员纳税信用体系
      5. 5.构建网络直播涉税信息共享平台
      6. 6.扩大协同办税权限和部门范围
      7. 7.推行央行数字货币,监控直播平台资金流
      8. 8.构建智慧税务系统,提升精准稽查能力
    2. (二)针对直播平台的政策建议
      1. 1.严格履行扣缴义务
      2. 2.承担行业自律责任
      3. 3.搭建网络主播群体消费场景,开发“税费管理智能系统”
      4. 4.探索直播行业“成本投入与核算新模式”
    3. (三)针对网络主播的涉税建议
      1. 1.树立依法纳税意识,培养纳税荣誉感
      2. 2.遵纪守法,合规参与直播
  • 附录
    1. 附录1 2021年以来网络主播涉税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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