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
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进展
摘要
新就业形态的不断涌现是供给侧与需求端合力作用的结果。政府为了创造优良的营商环境,促进新就业形态的发展,在宏观经济、劳动社保、新职业发布、社会治理等方面不断完善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均有一个从初步认识到加深理解再到明确支持的过程,是以人民为中心、依法治国理念的充分体现。虽然放眼国际,我国新就业形态的发展处于世界前列,但也存在政策制定滞后于实践的现象,如部门之间需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形势预判、新职业政策范围过窄、劳动关系及社保政策仍在探索等。为有效应对,建议提升部门间统筹协调治理能力、提前预备政策规范、遵循市场化导向、调整劳动关系与社保体系等。
作者
曹佳 ,博士,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就业创业室副研究员,研究领域为就业创业理论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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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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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促进新就业形态发展的政策综述
- (一)宏观经济领域政策
- (二)劳动社保领域政策
- (三)新职业发布制度
- (四)社会治理层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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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政策特点
-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用制度措施保障新就业形态发展
- (二)坚持辩证思维和系统观念,综合性强、涉及面广
- (三)坚持就业优先战略,青年优先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
- (四)各国政策态度各异,规范可持续发展需要长期思考和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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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存在的短板及问题
- (一)各部门之间需加强统筹协调、协同治理,上下之间需进一步配合联动
- (二)新就业形态的发展速度较快,在加强形势研判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 (三)新职业政策多集中于职业技能提升领域,范围较窄,专项政策较少
- (四)现行劳动关系制度面临新挑战,社会保障制度仍在探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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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对策建议
- (一)加强统筹协调,提升各部门之间协同治理能力
- (二)加强形势预判,提前研究预备新就业形态的规范
- (三)理顺两新关系,避免政策重复而部分没到位
- (四)遵循市场化导向,政府自身职权不越界不缺位
- (五)适应新发展趋势,调整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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