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民事庭审优质化视域下自认制度的完善

摘要

自认制度对民事诉讼庭审优质化改革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在民事诉讼庭审优质化改革如火如荼的背景下,应当高度重视自认制度的完善和有序运行。由此,必须反思司法实践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如自认适用范围局限,当事人自认不够主动积极,任意撤回自认缺乏规制以及虚假自认未有效防治。在此基础上针对性提出完善对策,包括从空间、对象、方式、效力等层面拓展自认适用范围,从诉答程序、证明妨碍和不知陈述等视角建构强制自认机制以及建构禁反言具体规则和完善虚假自认预防机制。

作者

吕辉 (1985~ ),西南政法大学人工智能法学院讲师,西南政法大学最高人民法院应用法学研究基地研究员,法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诉讼法学、证据法学和智能司法。
Lv Hui School of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Law,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Chongqing,4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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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庭审优质化视域下自认制度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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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引言
  • 二 价值剖析:自认制度对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的促进功能
    1. (一)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的重要保障
    2. (二)自认对民事庭审优质化改革的促进
  • 三 实践观察:自认在民事诉讼庭审优质化视域下的运行瑕疵
    1. (一)自认的范围较为局限
    2. (二)当事人自认不够主动积极
    3. (三)任意撤回自认缺乏规制
    4. (四)虚假自认未有效防治
  • 四 对策建议:民事庭审优质化视域下自认制度的完善路径
    1. (一)拓展民事诉讼自认适用范围
    2. (二)建构民事诉讼强制自认机制
    3. (三)建立民事诉讼禁反言制度
    4. (四)完善虚假民事诉讼预防机制
  • 五 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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