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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半径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规模化 收藏
简 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规模化是当前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路径。本文基于三个案例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主体的服务半径决定机制进行了深入分析。结果发现:合理地确定服务半径是实现服务规模化的重要前提,服务半径的决定受到资源配置效率、地理环境、市场容量和主体类型的共同影响。因此,服务规模化的实现仍需同时发挥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代表的经营性供给主体和以供销社为代表的公益性供给主体的综合作用。而农业社会化服务供给主体则需要充分考虑到资源配置效率的合理性、地理环境的适应性、市场容量的稳定性和主体类型的特殊性,确定符合自身发展的农业社会化服务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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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社产业链整合作用机制 收藏
简 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好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国家工商总局资料显示,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数量已达到193.3万家,入社农户超过1亿户。由于发展速度突飞猛进,目前合作社已经成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生力军(孔祥智,2016),并且在脱贫攻坚战上发挥着重要作用(张琛、高强,2017)。然而,我国合作社现实中存在不少问题,导致合作社优势难以真正实现,作用未得到充分的发挥。张晓山(2013)认为合作社存在经营实力弱、抗风险能力低、运作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甚至有学者认为如今真正意义上的合作社只是凤毛麟角(邓衡山等,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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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2017年12月27日,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第七章新增了八条涉及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联合社”)的相关法律法规。把联合社写入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制度层面既肯定了联合社这种合作社之间组织形式的存在,也约束并规范了联合社的行为。虽然合作社已被证实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生力军和精准扶贫的重要组织载体(孔祥智,2016;张琛、高强,2017),但单个合作社规模小、市场竞争力薄弱仍是掣肘合作社发展的重要因素。联合社作为合作社与合作社之间的联合,旨在为了抱团发展破解合作社的发展困境。从国际上看,“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在1966年被国际合作社联盟写入合作社原则之中,合作社走向战略联盟也是欧美发达国家合作社的发展趋势(Reynolds,2012;谭智心,2016)。实际上,日本、韩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农协就是一种自下而上构建、层级分明的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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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扶贫典型模式与路径选择研究 收藏
简 介: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不平衡不充分的重要体现是当前我国仍有4335万农村人口的生活水平处于贫困状态,主要分布在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我国减贫经验对世界发展做出了举世瞩目的贡献,但“十三五”期间我国扶贫形势仍面临着时间紧、任务重、宏观经济不确定性、气候变化以及潜在的自然灾害等诸多因素,掣肘深度贫困户的脱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仍面临巨大挑战。“扶贫扶谁”“谁来扶贫”“如何精准”和“怎么扶贫”等重大问题摆在眼前,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充分辨析新形势下我国的发展格局,创造性地提出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一个落脚点是精准扶贫,打赢扶贫攻坚战。早在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湘西考察时首次提出“精准扶贫”这一概念。习近平总书记表示“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2015年1月,中央提出了以干部驻村帮扶、职业教育培训、扶贫小额信贷、异地扶贫搬迁、电商扶贫、旅游扶贫、光伏扶贫、构树扶贫、致富带头人创业培训和龙头企业带动为核心的精准扶贫“十大工程”,旨在通过多渠道、多方位、多元化实现贫困户脱贫。2015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提出“六个精准”,即“扶贫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全方位阐述了“精准扶贫”中的精准需要做到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借助项目扶持实现贫困户“挪穷窝”“换穷业”和“拔穷根”,合理利用扶贫资金,全方位“靶向治疗”贫困户,因村派人实现切脉对症,最终实现精准脱贫。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对解决“怎么扶贫”这一难题指明药方,即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具体表现为依据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具体情况,通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异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和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实施“五个一批”工程既充分考虑到贫困发生的多维性,又是扶贫攻坚政策的精准性和靶向性的重要体现。2017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文印发了《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对啃下深度贫困这一硬骨头做出了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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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加入合作社能提升农户家庭福利吗?来自中国苹果种植户的证据 收藏
简 介:本文采用中国截面田野调查数据,探讨了合作社对农户家庭福利的影响,选取了苹果产量、净收益和家庭收入3个指标进行衡量,并采用了内生转换回归模型解决选择性偏差。实证结果表明:合作社对农户的苹果产量、净收益和家庭收入具有正向显著的影响。此外,小规模农户往往比中大规模农户能够更多地从合作社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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