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人民日报》中听力障碍者相关报道的内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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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宇翔
刘晗煦
著
出版时间:2016年12月
关键词:
听力障碍
《人民日报》
内容分析
出处:
残障权利研究(第3卷/第1期/2016·夏季号)
简 介:公众对待残障者和残障事业的态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标准。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政府在持续改善社会对残障者的态度方面做出了较大努力,残障权利事业在中国得到长足发展。1988年3月,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以下简称“中国残联”)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中国残联的宗旨包括“弘扬人道主义……促进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进入21世纪,中国积极参与《残疾人权利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起草工作,并于2007年3月首批签署《公约》;2008年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公约》,同年9月《公约》对我国正式生效。200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第一次引入“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概念,突出以残障者权利为本的理念。《公约》通过十年以来,中国通过不同方式将《公约》精神体现和融入在保障残障权利的法律法规、残障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之中,突显尊重、不歧视、融合、接纳、平等、无障碍等《公约》原则和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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