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智力和发展性障碍者支持性就业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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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许家成
周海滨
著
出版时间:2016年12月
关键词:
智力和发展性障碍
支持性就业
庇护性就业
个别化转衔计划
个别化支持计划
出处:
残障权利研究(第3卷/第1期/2016·夏季号)
简 介:中国于2007年3月签署了《残疾人权利公约》。在此之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1987年9月批准《残疾人职业康复和就业公约》(第159号),2006年批准《就业和职业歧视公约》(第111号)。与此相应,中国制定并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国务院2007年也颁布了《残疾人就业条例》,各省区市制定了《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办法》,为中国身心障碍者权利保障和就业提供了法律依据、行政命令和实施办法,确保障碍者的就业状态逐渐得到改善。
然而,智力和发展性障碍人群的就业情形却显著低于其他残障人群,严重制约了他们个人生活质量和家庭生活质量的提升。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我国就业年龄段智力障碍者共计214万人。按照中国残联就业实名制统计数据,智力障碍者的就业率为36.9%。然而,一份最新调查显示,智力障碍者的就业率为4.95%,明显低于全国水平和其他障碍类别,这表明智力障碍者就业困难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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