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奉天省土地丈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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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金艳丽
著
出版时间:2017年10月
关键词:
奉天省
土地丈放
民国初年
出处:
中国经济史评论(2017年第1期/总第5期)
简 介:土地是封建社会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制度的结构和变迁是研究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奉天省作为一个后垦区,土地制度的变化对当地社会发展的影响尤其显著。辛亥革命后,奉天省政府进行了大规模的土地丈放,使原来的八旗土地国有制转变为半封建的私人地主土地所有制。
土地丈放是当权者变革土地所有制的一种手段。土地丈放的推行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指土地的清丈,是对土地面积的重新统计;另一方面是指土地的放领,是对土地所有权的下放、转移。满族统治者在占领辽沈地区后,采用暴力手段破坏了原来比较发达的租佃制生产关系,把相对落后的旗地官庄制度移植到新占领地区,两种土地制度的逆转造成了奉天省复杂的土地制度。为了维护落后的八旗土地制度,保护满族贵族的经济利益,清政府对东北实行了封禁政策,禁止汉人出关垦殖。但是历史的趋势是不可阻挡的。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落后的旗地官庄制度越来越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需要,移民不断涌入,进一步破坏了旧有的生产关系。鸦片战争以后,清政府出现了财政危机,为了增加收入,清政府将大批已废弃的牧场、马厂地和官荒丈放开垦。但是,这一时期的丈放主要是未开垦的无主荒地,并没有对早已腐朽的旗地制度进行根本性的变革。辛亥革命后,满族的政治统治被推翻,作为依靠政治特权建立的、民族色彩浓厚的旗地官庄也必然无法存在。在广大庄佃争夺地权斗争的压力下,民国政府和满族贵族达成了土地丈放的共识,就是在广大庄佃缴纳一定地价的基础上,承认他们的土地所有权。这样,民国初年在奉天省掀起了土地丈放的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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