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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物文主义民法观之系列批判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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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处: 法律与伦理 第十一辑
简 介:徐国栋教授简介: 徐国栋,男,1961年5月生,湖南益阳市人。别号东海闲人。法学博士,厦门大学南强重点岗位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17年被评选为“影响中国法治进程的百位法学家”。曾先后访学于意大利罗马第二大学、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以及意大利米兰大学。现任全国外国法制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常务理事。通晓意大利语、拉丁语、英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等外语,意大利著名罗马法刊物Roma e America.Diritto Romano Comune编委、波兰著名法学刊物Zeszyty Prawnicze编委以及十二表法国际委员会委员。苏州大学、西南大学、辽宁大学兼职教授。主要研究领域包括民法哲学、罗马私法、罗马公法等。已出版《中国民法典争鸣:徐国栋卷》《民法基本原则解释——诚信原则的历史、实务、法理研究》《民法总论》《民法对象研究》《民法哲学》《民法的人文精神》《认真地对待民法典》《世界民法典编纂研究》《人性论与市民法》《罗马私法要论——文本与分析》《罗马公法要论》《优士丁尼〈法学阶梯〉评注》《〈十二表法〉研究》《地方论研究:从西塞罗到当代》《罗马的第三次征服:罗马法规则对现代公私法的影响》《中国民法典与罗马法》《罗马法与现代意识形态》《在法学与文学之间的30年》《西口闲笔》等20余部著作,并翻译优士丁尼《法学阶梯》、《法律行为》(再版为:《法的一般规范Ⅰ》)和《债·私法之债(Ⅱ)和犯罪》等多部作品,《民法基本原则解释——诚信原则的历史、实务、法理研究》一书被译成日文在日本出版。主编《绿色民法典草案》,并主编“外国民法典译丛”,组织翻译出版《巴西新民法典》《路易斯安那民法典》《魁北克民法典》《菲律宾民法典》《马耳他民法典》《埃塞俄比亚民法典》《阿尔及利亚民法典》《土库曼斯坦民法典》等多部民法典,创立《罗马法与现代民法》年刊。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中外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8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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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ürgerliche Recht在中国:从“资产阶级法权”到“民事权利” 收藏
出处: 法律与伦理(第10辑)
简 介:马克思在其《哥达纲领批判》中用bürgerliche Recht指称一种形式平等、实质不平等的分配方式,而这种方式在马克思写作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运作,导致列宁把bürgerliche Recht翻译为资产阶级法权。共产主义社会的分配是实质平等的,所以,苏俄建立初期,基于其不平等性排斥民法中的所有权法、继承法和家庭法。战时共产主义导致的经济危机迫使列宁改行新经济政策,为此要制定民法。最初仅制定了被认为具有平等性的合同之债法典,后来才制定了切除家庭法、压缩继承法的苏俄民法典,并放弃把平等,而是把生产关系的调整作为民法的存在依据。资产阶级法权的概念进入中国,成为特权的同义词,表明我国人民(包括其领导阶层)对民法的陌生,构成我国长期制定不出民法典的深层次原因。从本质来看,bürgerliche Recht实际上是天分高者和幸运者的多得问题,自由主义者和非自由主义对此有不同的态度。马克思使用的bürgerliche Recht一语昭示了民法内在的不平等性,但改革开放后,我国学界竟然在商品关系中找到了民法平等性的依据。此等认知随我国民法典包纳众多的非商品关系内容面临严峻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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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法导论》:一个读者的满意和不满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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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在我国,非洲法研究属于极为薄弱的环节。但非洲法研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我国的外国法制史课程,除了要介绍欧美国家的法制史外,还应该介绍亚非拉国家的法制史。 1998年,湘潭大学法学院成立了专门的非洲法研究所,该所的同人们在艰难的处境下投身于非洲法研究,终于在2000年结出了其第一个成果——《非洲法导论》(洪永红、夏新华等著,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该书40多万字,包括绪论、本论和专论三部分。第一部分包括两章,涉及非洲法的一般问题,如非洲法的概念、研究非洲法的意义、非洲法律文化的变迁等;第二部分有5章,分别研究了非洲的习惯法、宗教法、大陆法、普通法、混合法等;第三部分含6章,分别介绍了非洲的宪政法律制度、刑事法律制度、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经贸投资法律制度、诉讼程序法律制度、难民法和人权法等。全书除了少量遗漏外,非洲法的方方面面在这里一览无余,读者可从本书获取关于非洲法的丰富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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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中,埃塞俄比亚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国家,其特点有三。 其一,埃塞俄比亚有悠久的文明史,3000多年以前人类就在这片土地上繁衍生息,因此,除埃及外,埃塞俄比亚是非洲最古老的独立国家。公元2世纪,这里兴起了伟大的文化中心阿克苏姆。由于其辉煌,同时代的罗马皇帝君士坦丁说,阿克苏姆的公民有资格和罗马公民享受同等的待遇。扎格维王朝之后是所罗门王朝,它统治到1855年。此时孟尼利克二世即位,埃塞俄比亚进入一个立法时期。 其二,埃塞埃比亚人很早(公元300年)就有了自己的文字,用以记载自己的历史,保存自己的文明。这是作为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埃塞俄比亚的最大特点和优点,因为其他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在殖民者到达之前都无自己的文字,因此无法储存和交换知识,使文明取得进步。在文字的基础上,埃塞俄比亚还创造了自己的成文的法律文化,据1世纪的一位希腊水手记载,阿克苏姆的阿杜利斯港是根据法律建立起来的“港口”。在这个国家,确实曾有一部叫作“国王的法律”(Fatha Negast)的汇编。它是信奉基督教的埃塞俄比亚人的主要的传统法律渊源,是13世纪科普特教徒伊本·阿萨尔用阿拉伯文写成的规则集,受到拜占庭影响,内容既有教会法,也有民法和刑法。但在埃塞俄比亚为了实现现代化颁布诸法典之前,它一直是这个国家最受人尊重的法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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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各国法律演变过程中的外来法与本土法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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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非洲是世界第二大洲,有60多个国家和地区,它们构成60多个西塞罗意义上的“法的共同体”,世界上几乎所有的法系都在这里投射下自己的影子。在这里,罗马法系与英美法系争雄,而在罗马法系内部,法国法、葡萄牙法、意大利法、西班牙法、德国法、荷兰法又彼此斗艳。在穆斯林看来,上面种种的法都属于一个同质的群体,与自己的伊斯兰教法对立。然而伊斯兰教法亦非铁板一块,在非洲,伊斯兰教法的各个学派,诸如马立克学派、沙斐仪学派、哈乃斐学派、伊巴德学派等,一应俱全。当然,与西方法有对立感的还有印度法的属民,这种法在印度本土已经消亡,却在非洲存活下来。对于土著非洲人来说,上面的形形色色的法都是与自己从属的非洲固有法对立的外来法……非洲,就像中国的云南一样丰富:云南是植物;非洲是法律,除了非洲,我们不能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找到如此五彩缤纷的法律奇观。因此,对于一个法的观察者,非洲是一个有非凡魅力的考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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