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文化产业平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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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少峰
李源
著
出版时间:2018年09月
关键词:
互联网文化产业
平台模式
小平台
模式创新
出处:
两岸创意经济研究报告(2018)
简 介:互联网时代,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呈现新的产业形态,即互联网文化产业。互联网文化产业是互联网平台上的文化产业,是以互联网为平台或者是在这个平台上发生的文化产业交易。互联网文化产业的蓬勃发展,颠覆了传统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成为互联网时代文化产业发展的主流模式。值得注意的是,当下在互联网文化产业领域比较成功的公司大多是平台类互联网企业,以BAT优势平台为明显的代表,拥有优质内容资源的企业也必须依赖平台才能获得足够的消费市场来进行内容推广。亚马逊、苹果、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与高科技巨头的快速崛起与壮大,让互联网平台模式备受瞩目。目前全球最大的15家上市“平台”企业的总市值已高达2.6万亿美元,包括Google、阿里巴巴、腾讯、亚马逊、苹果、百度、eBay、Facebook等资本市场总是给予平台公司更高的估值。此外,一些专注于垂直化业务的小平台异军突起,凭借对特定领域的精准把握,也取得了自己的经营优势,并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互联网平台广泛性、开放性的特点更符合文化多元性特征,因此,平台模式正成为互联网文化产业发展和盈利的主要商业模式,值得我们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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