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的财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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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时坚
著
出版时间:2017年12月
关键词:
户部清吏司
明末
毕自严
度支奏议
财政管理
出处:
中国经济史评论(2017年第2期/总第6期)
简 介:16世纪银的大量流入促使明末的本位货币变成白银,或形成以白银为主铜钱为辅的货币体制。为了对应这样的时代变化,明朝万历九年(1581)在全国实行了包括一条鞭法等征税制度的一系列财政改革。这就是以张居正改革为开端的“万历中兴”。从这以后到崇祯十七年(1644)为止的六十余年,明朝正是处于这种新的体制之中。毫无疑问,随着银财政的普及,以及货币体制的变化,其财政管理方式必定也会产生一定的变化,而这种变化体现在哪里呢?还有作为后继者的清朝是如何接受明末这种财政管理变化的呢?如果不解决以上这些问题,是不可能理解明清之际,也就是17世纪的中国的,也更无法清晰地看到明清两王朝在制度方面的继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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