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的改革解读与制度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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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艾围利
著
出版时间:2019年12月
关键词:
土地经营权
用益租赁权
权利用益物权
出处:
中国不动产法研究(2019年第2辑/总第20辑):《土地管理法》修订
简 介:新《农村土地承包法》试图坚持“三权分置”政策,同时继承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追求多元化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目标太多但整合不力。新法倾向于将土地经营权定性为一种用益租赁权,但权利定性与权利生成逻辑、“三权分置”政策并不协调,无法自洽。抛开“三权分置”政策,基于多元化流转方式生成的土地经营权可以是用益租赁权,也可以是用益物权,但基于“三权分置”逻辑生成的土地经营权只能是用益物权。可借鉴德国、意大利、我国澳门等国家和地区民法,在《合同法》中专门规定“农地用益租赁合同”;在《物权法》中将用益物权客体扩展至权利,构建权利用益物权;而《农村土地承包法》则对多元化流转方式下土地经营权的共性问题作出规定。
¥ 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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