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数据自动化处理的个人保护公约(第108号公约+)》协商委员会《人脸识别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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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李希
译
张建文
胡代芳
校
出版时间:2022年09月
关键词:
出处:
北外法学(2022年第1期/总第7期)
简 介:人脸识别是指自动处理包含个人人脸的数字图像,以便使用人脸模板来识别或验证个人。
经修订的《个人数据自动化处理的个人保护公约》(以下简称“第108号公约+”)第6条将能够唯一识别个人身份的数据列入特殊类别数据,明确承认了生物特征识别数据的敏感性。
图像处理的场景与数据的敏感性质的确定有关,因为并非所有对图像的处理都涉及敏感数据的处理。只有经过了特定技术手段处理,并允许对个人进行唯一的识别或验证时,生物识别数据的定义才能涵盖图像。
本指南涵盖了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包括实时人脸识别技术。这项技术的用途多种多样,其中一些可能严重侵犯了数据主体的权利。法律授权对个人进行大规模监视的做法,可以被看成是一种对私营生活受尊重的权利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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