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慈善组织”及“慈善目的”的定义

关键词

作者

金锦萍 ,祖籍浙江宁波,北京大学法学院学士(1995年)、民商法硕士(2001年)、民商法博士(2004年),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博士后(2004-2006年)。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红十字基金会、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和中国社会福利基金会等多个慈善组织的理事或者监事。长期痴迷于社会法、慈善法和非营利组织法研究,视其为此生使命所在。著有《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研究》(独著)、《中国非营利组织法前沿问题》(独著)、《社会组织财税制度》(独著)、《非营利组织的治理:联邦与州的法律与规制》(独译)、《英国慈善法》(独译)、《中国非营利组织法专家建议稿》(合著)、《转型社会中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合编)、《新媒介赋权:国家与社会的协同演进》(合编)、《通行规则:美国慈善法指南》(合译)、《外国非营利组织法译汇》(合译)等。

参考文献 查看全部 ↓

“慈善组织”及“慈善目的”的定义

可试读20%内容 PDF阅读 阅读器阅览

试读已结束,剩余80%未读

¥1.71 查看全文 >

VIP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