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
永久和平规划下的世界公民法权
摘要
人类从未放弃过对和平的探索,但因为对和平内涵的理解未曾在本质上达成共识,我们没有实现过真正的和平。康德为我们规划了一个双重意义上的关于永久和平的叙事:一个是基于外在法权的规划,一个则是内在伦理的要求。从外在法权出发对世界和平的论证,是从个人经由主权国家,最终到国际联盟的实现;而从内在伦理出发对永久和平的论证,是通过个体的德性的立法,通向世界国家的理念。世界公民法权则是沟通这双重意义上的永久和平的桥梁。在康德的这场论证中,始终存在主权国家与世界国家观念的冲突,而其根源则可以追溯到人性的个别化与社会性的对立,这也是康德以世界公民法权和伦理规范对个性进行社会化的结果,真正的永久和平的实现也必将取决于对这一矛盾的克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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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目录
- 一 追问基本问题:“和平是什么”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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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康德的回应:法权担保的和平规划
- (一)起于“止战”
- (二)达于“共和”
- (三)终于“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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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德性立法的“惊险一跃”
- (一)从个体向群体的法权跨越
- (二)从群体向个体的德性回归
- (三)小结
- 四 回答基本问题:和平规划下世界公民的伦理约束与个性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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